今天上午,全区政法系统刑事证据两个《规定》培训班在拉萨开班。
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昭在开班仪式上作动员讲话。
李昭指出,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区政法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两个《规定》培训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吃透精神,抓好落实,增强培训学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全面准确执行国家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切实把两个《规定》贯彻好、执行好。
李昭强调,从总体内容和框架看,两个《规定》是我国刑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区党委对举办两个《规定》培训班高度重视。要求培训班学员通过本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坚持证据裁判;强调审判功能,重视法庭查证;注重程序公正,排除非法证据;健全证据规则,增强可操作性,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办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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