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1月29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于2024年1月在拉萨召开,授权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布具体日期。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自治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自治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自治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自治区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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