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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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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去:黄力群的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钟多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日喀则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彭清寿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彭建华为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

    决定免去:土登才旺的自治区副主席职务;

    加措的自治区交通厅厅长职务;

    周春来的自治区农牧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赵世军为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坚参为自治区农牧厅厅长。

    (三)

    免去:达瓦卓玛的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白玛杰布的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艳萍的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徐国红的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汪留国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傅晓平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安建中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邱宝建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昭义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言军为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余海刚为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郝涛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云久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布次仁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艳萍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叶斌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

    免去:孙立泉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凤琴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静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曾洪强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赤列克珠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余湘文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盖建桥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涛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继伟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宇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田超英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管魏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发宪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职务;

    旺久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职务;

    程郭顺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立克幸义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健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建庆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刁晓军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辛辉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免去:尼玛益西的芒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庄存伟的札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黄卫平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牛正良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余湘文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勇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扎西次仁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赤列克珠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平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志鹏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赤列晋美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徐贺林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林文井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文建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飞宇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姜浩俭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魏刚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再兴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质子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少华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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