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四郎多吉的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杰的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普琼的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维军的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尼玛旦增的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杨杰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卓嘎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平措旺拉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白玛仁增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普琼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索朗旺久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维军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林芝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丁尚义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学玉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次旦多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米玛次仁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边巴卓玛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坚勇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德吉玉珍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央珍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拉琼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2003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吕万明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蒋宋坤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房炳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曾超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李九西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索朗扎西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索朗战堆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勇扎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赤列克珠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宗文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肖索朗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索朗旺久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次仁曲桑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大米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罗杰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李菲芳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晓红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罗布参旦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次旺朗杰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