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经2008年1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刘巨元的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马如龙的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洛桑索朗的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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