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西藏自治区妇联获悉,西藏自治区妇联2002年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30多件,结案率达95%以上。有效地提高了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去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10周年,西藏自治区妇联邀请专家讲授了新婚烟法等法律知识,筹资3万元翻译印刷了藏汉两文的新婚姻法小册子,并将这2万多册发放到基层。在尼木县举办妇女科技知识培训班时,用藏汉语向县、乡妇女群众讲解了新婚姻法的知识,近50名妇女参加。同时,各级妇联向广大妇女宣讲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拉萨市妇联加强与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联系,妇联1名副主席被市中法聘为该院民事审判庭人民陪审员,加大了对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力度。
据了解,西藏各级妇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四五”普法宣传活动,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牧民家中宣传法律知识;“三八”妇女节期间,日喀则、林芝地区妇联会同地区有关单位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充分利用“148”法律咨询热线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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