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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十届九次会议任免名单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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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4年3月31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吴兰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薛长学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山南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来兴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林芝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肖达娃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廉建华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林芝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仁青罗布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泽洛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加央多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那曲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赤列克珠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那曲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文涛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阿旺次仁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任命:

党宗莲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山南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平措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延田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日喀则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明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林芝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松益西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农军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那曲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学营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曲绕多吉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程小龙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益西群培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四郎江村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提宝格松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赵明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行义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嘎勇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索朗仁增的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赤列多吉为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免去:

何周理的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子瑞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为民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金德重的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占堆的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卓玛的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扎地的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张琳的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江村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扎西边巴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木刚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丁真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瑞月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志钰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仁金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红林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志伟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方青钦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委委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扎西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格桑达瓦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林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崔涛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马文清为加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次珍为康马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白玛杰布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广元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副检察长;

吕昌林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扎西旺堆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格桑旺堆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欧珠多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米珍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扎西旺堆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朱彦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陈颖湘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次旺旦增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肖健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刘保国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边党社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李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李娜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检察员;

普琼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扎西次仁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郑洪伟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徐娟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刘兴国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刘彦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次仁平措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旺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达娃卓嘎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检察员;

许军花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张勇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张媛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柴霞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马良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格桑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黎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仁青白珍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郭清华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刘晓娜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赵庆富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王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

伦姆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

石北渝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

央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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