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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的决定

2015年01月27日 11:34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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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 年6月9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七条的内容,原第八条调整为第七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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