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政务 > 政策法规

西藏自治区国税局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侯斌 阎党恩
分享到:    

    为缓解非典疫情对西藏部分行业的影响,西藏自治区国税局协同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决定从2003 年5月1日至9月30日,对部分受非典影响较大的行业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据了解,此次阶段性优惠包括对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旅店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出租汽车司机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对饮食业、出租汽车公司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减征50%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出租汽车公司减免的税收全部用于调低出租汽车司机向公司上交的承包费,从而减轻他们的负担。对一些受灾企业和经营困难的企业,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