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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征兵办负责人就今年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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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于近日就今年征兵工作的有关问题,采访了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西藏军区动员处处长格桑,具体内容如下:

    问:请问今年的征兵工作具体从什么时间开始?

    答: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3年冬季征兵命令》,今年的征兵工作从11月1日正式开始。

    问: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对今年西藏征兵工作有哪些具体设想?

    答:征兵工作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事关国家安全、稳定和发展。特别是在当前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军队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地位更加突出,任务更加艰巨。为此,今年自治区的征兵工作,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西藏军区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2003年冬季征兵命令》,加强组织领导,军地齐抓共管,严格政策标准,狠抓工作落实,力争安全顺利圆满地完成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赋予西藏的新兵征集任务。10月13日,自治区召开了西藏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征兵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土登才旺,自治区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西藏军区副司令员金毅明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冬西藏征兵工作进行了部署。总体来看,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激发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应征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良好氛围。二是要严格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坚持依法开展征兵工作。三是要严格征集标准和条件,切实把住年龄、文化、身体、政治等关口,努力提高征集兵员的质量。四是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征兵中的廉政建设。五是要大力弘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努力提高征兵工作水平。

    问:刚才你提到要严格应征青年的年龄、身体、文化、政治条件,请问都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在报名登记时,凡是手续不齐不登记、材料涂改不登记、户口不在本地不登记,并通过交叉验证、反复核实等办法,防止虚报年龄。在征集过程中,各级征兵办要根据应征青年所报文凭,分层次进行文化测试,防止在文化条件上弄虚作假。在体检方面,仍然要采取封闭式体检的办法,对应征青年进行普查,并视情进行抽查和复查,还要落实体检责任追究制。征兵政治审查,仍然坚持村(居民委员会)、乡(街道办事处)、县(市、区)三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制度,严格落实政审责任制,并做到与应征青年、家长、单位、派出所和知情群众“五见面”,深入调查了解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确保应征青年的政治条件百分之百符合要求。

    问:请问今年的征兵政策有没有变化,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今年的征兵政策有一些调整,主要体现在应征青年的体格条件方面。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龄青年体格发育、心理素质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军队现代化建设对兵员的身体素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1991年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有些内容已不适应新时期军队建设的需要和应征青年体格发育变化情况。今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国防部颁发了重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修订后的《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1、增加了辅助检查内容,在肝功能化验检查的基础上,增加了血、尿、粪常规检查和心电图检查;2、调整了部分生理指标、身体缺陷及轻微疾病的检查标准,比如应征青年的身高(男女青年各提高2厘米)、体重(界定了男女性体重的上下限)、视力(高中文化青年由过去的4.9、4.8放宽到4.8、4.6)标准等,对一些轻微疾病(肛裂、痔疮、轻度慢性胃肠疾病等)的检查标准也进行了调整;3、严格了器质性病变和影响部队群体健康疾病的标准,如高血压、心脏功能障碍、肺部疾病等一律视为体检不合格;4、提高了特勤人员的检查标准;5、统一规范了条件兵检查项目;6、规范了《标准》的结构顺序和文字表述方式,统一了疾病名称、诊断标准等专用术语。随着新《标准》的颁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有关内容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的样式等也作出了较大修改。这一政策将在今冬征兵工作中实施。

    问:今年的征兵报名从什么时间开始,适龄青年参加报名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经自治区征兵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今年西藏的征兵报名时间为11月上旬,但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能略有不同。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请适龄青年关注近期各地发布的《征兵通告》。在报名时,适龄青年要持《预征对象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单位介绍信、派出所介绍信等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征兵办公室参加报名。

    问: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是近年征兵工作的新特点。今年是否还要继续征集在校大学生?

    答: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是征兵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这两年西藏在西藏大学连续开展征集在校大学生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西藏今年要在西藏大学及其分校继续开展这项工作。希望有志参军报国的在校大学生积极报名应征。

    问:现在很多青年都关心义务兵退伍后的安置政策,您能不能给他们简单解释一下?

    答:《兵役法》规定,“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义务兵退伍后的安置历来十分重视,现在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起草适合西藏特点的安置办法,以保证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问:最后,请您为立志报名参军的适龄青年提点希望。

    答:热血青年响应祖国号召,踊跃投身军营报效祖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西藏青年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实际行动。现在,军队正在推进有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需要的是高素质的人才。适龄青年报名参军,既要有从军报国的满腔热情,还要具备过硬的思想素质、强健的体魄和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才能满足军队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因此,希望广大适龄青年做好充分准备,接受祖国的挑选,争取早日穿上绿色军装,到军营奉献聪明才智,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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