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2.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使用说明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简称《调查表》),一式两份。《调查表》是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时,向学校提交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时,向学校或经办银行提交另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
《调查表》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获取。
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宣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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