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家助学金政策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3.申请、评审和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注:同一学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期间享受免费教育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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