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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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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基本申请条件

    ①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3.申请、评审和发放程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注:同一学年,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在校期间享受免费教育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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