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办公室获悉,从9月20日起,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全市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进行登记。届时,没有实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一律不准上路行驶,违者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电动摩托车和超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 B17761-1999 )以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G B17284-1998 )标准的,不属于非机动车登记范围。
此举将有效规范拉萨市的行车秩序,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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