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地区那曲县尼玛乡至当毛乡查龙电厂公路工程、那曲县香茂乡优曲河桥工程,已经西藏自治区扶贫办批准修建,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扶贫投资,以上工程招标人为西藏那曲县人民政府基建领导小组,现进行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一、工程施工内容
1、那曲县尼玛乡至当毛乡查龙电厂工程二个标段。合同编号:XZNQ/2002GL/NDGL-02
2、那曲县香茂乡优曲河桥。合同编号:XZNQ/2002Q/YQQ-0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纪守法。
2、具有公路桥梁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为独立法人资质,近三年内在高原有过类似工程施工。
3、具有高原同类工程施工经历且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施工资质证书所载明的名称相符合。
三、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02年10月28日下午18: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02年11月3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地址: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县扶贫办。
四、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每个标段文件售价贰仟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施工资质证书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同时携带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份)
五、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02年11月6日上午12:30(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2002年11月6日上午1O:0O-12:30(北京时间);接受招标文件地址:西藏那曲县扶贫办,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招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将于2002年11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12:30在西藏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七、上述日期时间与地址如有变化,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招标人:西藏那曲县人民政府基建领导小组
联系地址:西藏那曲县扶贫办
电话:0896-3822883(办)
013908968585
联系人:阿西
那曲县人民政府基建领导小组
2002年1O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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