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芒康县西曲河二级水电站项目由西藏自治区计委以藏计重项[2002]1178号文批准新建,项目业主为昌都地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2、芒康县西曲河二级水电站位于芒康县境内金沙江流域支流西曲河干流段,为径流引水式小(二)型电站,装机容量2×1250kW。湖北长江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的公司、工程局对该工程以下项目的实施、完成、维护及缺陷修复进行密封投标。
第一标段:引水枢纽及引水渠工程施工(合同编号:XZCD/2002/XQEJ-01),主要包括引水枢纽、引水隧洞、明挖暗渠工程。
第二标段:水电站厂区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编号:XZCD/2002/XQEJ-02),主要包括压力前池、压力管道、主、付厂房、尾水涵管及竖井、升压站、防洪堤、进厂公路和桥梁、生活区等建筑物工程以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近5年内承建过与本招标工程类似的高原施工经验;遵纪守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与施工资质证书所载明的名称相符。
投标人可以分别投其中任一个标段或者二个标段。发包人可以将其中一个或二个标段授予一个投标人。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将于2002年11月6日至8日上午9:30时至13:00时和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娘热路29号附1号昌都地区行署驻拉萨办事处发售。每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必须于2002年12月1日上午10:00时前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人将于2002年12月1日上午10:00时当众开标。开标地点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6、上述日期与时间如有变动,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日报、昌都电视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长江招投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昌都地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湖北长江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藏昌都县昌都镇帮达街11号
联系人: 洛嘎 申昌明
联系电话:0895-4823479 027-82820325(6、7)13908954138
联系传真:0895-4827194 027-828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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