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建设局:
为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自治区有关廉租住房和周转住房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廉租住房和周转住房在建设、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使行政管理在阳光下运作,自治区建设厅决定设立自治区本级和各地(市)廉租住房、周转住房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两房一金”)的服务、咨询和举报电话以及受理信访地址,现予以公布:
自治区:全区“两房一金”服务、咨询和举报电话:0891—6828411,通讯地址:自治区建设厅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
区直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咨询电话:0891—6839090,通讯地址: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拉萨市:廉租住房服务、咨询电话:0891—6270178、6326826,通讯地址:拉萨市房产管理局(拉萨市宇拓路国贸大厦三楼);
周转住房服务、咨询电话:0891—6327665、6362840,通讯地址:拉萨市建设局房改办;
住房公积金服务、咨询电话:0891—6341006、6341009,通讯地址: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日喀则地区:“两房”服务、咨询电话:0892—8826203、8841006,通讯地址:日喀则地区建设局房产科;
住房公积金服务、咨询电话:0892—8833807,通讯地址:日喀则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山南地区:“两房”服务、咨询电话:0893—7823482,通讯地址:山南地区建设局房改办;
住房公积金服务、咨询电话:0893—7821539,通讯地址:山南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林芝地区:“两房”服务、咨询电话:0894—5884080、5832221,通讯地址:林芝地区建设局房产科;
住房公积金服务、咨询电话:0894—5832221,通讯地址:林芝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昌都地区:“两房”服务、咨询电话:0895—4826873,通讯地址:昌都地区建设局房产科;
住房公积金服务、咨询电话:0895—4830108;通讯地址:昌都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那曲地区:“两房”服务、咨询电话:0896—3826643,通讯地址:那曲地区建设局房改办;
住房公积金服务、咨询电话:0896—3827994;通讯地址:那曲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阿里地区:“两房”的服务、咨询电话:0897—2821399,通讯地址:阿里地区建设局住宅和房地产管理科;
住房公积金服务、咨询电话:0897—2826199,通讯地址: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
200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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