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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等部门“十一五”时期西藏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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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十一五”时期西藏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规划纲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三日

“十一五”时期西藏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规划纲要
自治区科技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教育厅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是一项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根据《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一五”时期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现状
  经过50多年的积累和发展,我区科研条件具备了一定的基础。现有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1个,独立科研机构33个,民营科研机构9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中心3个,科技示范园区4个,各类学术团体54个,自治区、地(市)、县三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140个,初步形成了一个具有高原特色的科研和推广体系。16家开放科研单位现有万元以上仪器设备81台,其中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42台,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7台。
  经过科技人员50多年的艰苦努力,在高原特色研究领域积累了大量的科学数据和文献资料。采集了高原植物标本13000号,野生菌类标本2000份,农作物种质资源11000余份,其中青稞种质资源3600余份。全区科技工作者在高原农牧业、高原生物生态、高原医学、藏医药、高原气象和大气环境等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大量成果,积累了丰富的文献资料和科学数据。
  但是,我区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仍很滞后,科研机构的基础条件难以满足科技创新的需求;由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原因,科技资源分散,使用率低,浪费严重,影响了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活动。
  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提高我区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为目标,以我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以建立共享机制为核心,以资源整合和优化为主线,按照“优化、集成、共享、提升”的基本思路,有效改善科技创新条件和环境,搭建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为我区科技发展和重点突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我区资源特色,结合不同类型科技基础条件状况,依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2.完善机制,资源共享。以资源共享为核心,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制定和修改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理顺各种关系,加速与国家平台的衔接,实现国家、自治区和地(市)、县互联互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地方需求与国家布局相结合,局部要求与整体要求相结合,达到最大限度的资源共享。
  3﹒整合集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我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依托区内已有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实验中心和专业测试机构等现有条件,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要求,扩充增量、激活存量,最大限度发挥现有资源的潜能。
  4﹒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按照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适度超前,做好规划与设计,着力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重点扶持有创新能力和有特色的科研机构,有效改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5﹒政府主导,多方共建。发挥政府对公共科技资源供给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专业学会、协会以及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科技资源整合与基础平台建设的合力。
  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目标与步骤
  (一)目标
  到2010年,初步建成具有西藏特色、适应全区科技创新需求和符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技基础条件支撑体系;建立科技资源集成优化、联动高效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培育与平台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和创新服务机构。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体系健全、功能完善、共享高效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1﹒构建和完善物质与信息保障系统。根据我区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充实农牧林、园艺、生物、藏医药、新能源、建筑等特色领域的科研仪器设备,改善其科研条件。对现有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进行必要集成和优化,构建网络科技平台,形成适当集中与合理分布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格局,实现资源的信息化、网络化。
  2﹒建立以共享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与平台建设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和办法,明确平台建设中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和完善评估评价和监测机制,创造公共资源使用的制度环境,实现互动共享。
  3﹒进一步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完善激励机制、评价体系,建立人才凝聚机制,大力培养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技术服务与管理的人才队伍。
  4﹒优先扶持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申报为省部共建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在自治区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中,选择技术力量较强,基础条件较好,绩效较突出的“西藏自治区农畜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西藏大气环境开放实验室”,进行重点扶持,达到申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的条件。
  (二)步骤
  1﹒规划与启动阶段(2006年—2007年)
  开展规划工作的部署,启动我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专项建设。培养一批从事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开展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作调研,选择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网络科技环境和成果转化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和研发实力的单位,先期进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试点工作。补充仪器设备,逐步改善有关科研单位的条件,对积极性高、研发能力强的区级重点实验室、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研发中心,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开展科技资源共享机制研究,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单位建立开放型、服务型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2﹒推进阶段(2008年—2010年)
  全面落实规划工作,建立起我区既有高原特色,又有经济优势的科技基础条件支撑体系。制定以共享为核心的政策框架和制度,建立起实物共享与信息共享机制,建成我区科技资源收集、保存、动态监测、开发利用网络一体化的平台体系,形成规范、开放、共享、安全并与国家接轨的服务及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应用能力,更好地为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技研发服务,为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主要任务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为加强高原特色研究和科技创新,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在“十一五”期间,主要建设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资源共享三大平台。
  (一)科研开发平台
  以现有骨干科研单位为核心,联合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和区内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组建高原特色农牧业、高原生物、藏医药、新能源、地质资源、土木建筑与水利水电和高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开发7个中心。
  1﹒高原特色农牧业研究开发中心
  依托西藏农畜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农业部西藏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联合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蔬菜研究所、西藏圣鹿有限公司,建立高原特色农牧业研究开发中心。主要开展特色作物及特异品质的生物学研究和产品开发研究;开展家畜生产性能、动物营养、疫病控制、牧草种植、蔬菜、果树、花卉、食用菌研究;制定涉及公众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的测试技术及检测技术标准。
  2﹒高原生物研究开发中心
  依托西藏高原生物技术研究中心,联合西藏生态研究所、西藏大学以及相关院所共同组建高原生物研究开发中心。主要开展高原特色生物资源的调查及成份、药理毒理分析,有效成份分离,人工栽培;前期产品开发研究,新食品、添加剂、生物农药、化妆品等开发;西藏珍稀野生动物的习性、生态、繁殖规律、保护等研究。
  3﹒藏医药研究开发中心
  依托西藏藏医药研究院,联合自治区藏医学院、西藏藏药厂、西藏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奇正藏药、西藏药业、西藏诺迪康药业有限公司等区内相关藏医药研究开发机构组建藏医药研究开发中心。收集整理藏医药文献资源,开展藏医药现代化理论、药学理论、藏药材资源标准、传统藏药改造、新药开发、高原病、传统藏药的临床药效学、天文历算与藏医药学关系等研究。
  4﹒新能源研究开发中心
  依托西藏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联合西藏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和区内外相关科研单位,集成优势科研力量,组建新能源研究开发中心。开展大中型太阳能光伏电站技术研究、新型户用光伏系统研发、风力发电设施的高原实用性研究、太阳能热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沼气)技术研发、地热技术研发、相关太阳能产品、主要部件检测等。
  5﹒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验研究中心
  依托自治区地矿中心实验室,联合区内外相关地矿科研机构组建地矿资源勘查开发实验研究中心。主要开展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分析测试方面,针对西藏特有矿物及环境研究新技术、新方法,向社会提供具有公信度的高水平、高质量的检测数据,为西藏乃至全国的地学、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服务;二是开展地学基础研究,盐湖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高原特色矿产的选矿试验,微生物冶金试验,解决我区资源开发、矿物加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等技术难题,“十一五”期间为地质科学实验中心的建立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6﹒土木水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依托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水利水电与土木工程系,联合自治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自治区水电勘察设计院等区内外相关科研机构组建西藏土木水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开展土木水利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节能新型建筑材料应用、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研制、引进、推广,汇集发布国内外土木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信息,开展区内外科技合作交流与研发。
  7﹒高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依托中科院青藏高原环境与过程联合实验室,联合羊八井宇宙射线观察站、中科院资源与环境研究所西藏达孜生态站、西藏林勘院等区内外相关科研机构组建高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中心。主要开展防沙治沙关键技术研究,草地退化机理与治理技术研究,水土流失现状、变化趋势及治理技术研究,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湿地退化机理与保护研究,资源开发对生态系统的损毁性与积累性的影响,大气、冰川、湖泊及高原地表生态覆盖变化监测等研究。
  (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十一五”期间,建立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1﹒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
  依托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各研究所(室),联合拉萨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和林周县科技局、农牧局共建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将科研成果进行集成、组装、配套。重点围绕优质农作物标准化高效栽培综合技术、畜禽养殖综合技术、蔬果设施栽培与无公害生产技术、农牧林综合经营与农牧区生态恢复综合技术、人工种草、饲草加工技术、农区庭院太阳能沼气利用技术等进行转化示范,大力开展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推动相应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社会化、网络化技术服务体系。结合“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经济信息网、农牧民远程教育网,推动农牧民“110”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
  2﹒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依托成都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园,联合区内外科研机构及高科技企业建立西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重点围绕藏医藏药、特色生物资源新产品开发,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及加工技术,培育区内科技型企业,带动西藏经济的发展,通过提供实验室及各种服务,为我区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平台
  “十一五”期间,依托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联合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西藏大学等有关科研院校,建立面向全区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科技人才5个资源信息共享系统。
  1﹒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系统
  统筹规划相关部门研究实验资源,打破封闭,营造开放、共享的研究实验环境,组建跨行业、跨领域、跨学科,具有地方特色的应用研究实验基地,提高重点领域科学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研究制定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的管理体制和运行办法,形成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的长效机制。建立西藏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资源的共享,逐步形成覆盖全区联接西南的共享网络,提高仪器、设备的综合利用率。
  推进现有的野外观测台、站联网运行,形成一批资源共享的综合性、专业性野外观测实验基地。
  2﹒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系统
  搜集和保藏动物、植物种质资源、应用微生物菌种,建立我区特有动植物标本和种质资源及西藏动植物网络虚拟展馆。不断提高共享范围、内容和管理水平,建成有资源特色、库藏不断增加、保存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的自然科技资源保障体系。
  3﹒科学数据共享系统
  重视科学数据的抢救工作,对濒临丢失的重要科学数据和重要历史资料要实现数字化。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乃至个人所获取与积累的科学数据资源纳入科学数据共享管理的统一框架。对全区科技计划项目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和建库。建立西藏科学数据库群,提高与国家的科学数据信息交换能力,推动面向各类科研、教学的共享服务网建设,形成全区科学数据分级分类共享服务体系。
  4﹒科技文献资源共享系统
  扩充、集成专利、工艺、标准、科技报告等科技文献资源。开辟利用国内外科技文献资源的各种渠道。在建设数字化科技文献资源库、专利库、成果库的基础上,建立专利网、科技成果网,构建技术交流与技术产权交易信息平台,提升技术市场信息化服务水平,促进我区与国家及省际间科技文献网络系统的对接和共享。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区科技文献资源保障和服务体系。
  5﹒科技人才资源共享系统
  为满足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利用现行网络技术,在建立完善我区人才库的基础上,与国家(中科院、行业院所)专家库建立“专用通道”,实现“互动”。根据课题和项目需要,建立网络虚拟专家组,完成课题和项目的基础或理论工作。建立网络协作机制,发挥区内外有关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我区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和智力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监管力度,成立西藏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协调小组,由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组成,共同推进平台建设,具体事宜由自治区科技厅计划财务审计处承担。成立西藏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家咨询组,对条件平台建设的具体内容、方案以及如何发挥条件平台的作用提供建议或论证。
  (二)完善法规体系,强化制度创新
  1﹒与国家相关政策配套,制定西藏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2﹒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和管理规范的原则,健全保障平台建设与运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共享监管机制和人才评价机制,形成科学的组织管理模式和有效的运行机制。
  (三)加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资金投入
  1﹒自治区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和科技经费的安排,要考虑科技基础平台的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
  2﹒强化平台建设的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建立平台评估评价监测体系
  1﹒加强平台建设的科学决策和监督管理,建立评估评价监测机制和相应的保障系统,确保平台的高效运行和国有资产安全及有效使用。
  2﹒建立评估评价监测信息汇集与分析系统,逐步形成评估评价监测信息工作网络,开展多元化的评估评价监测活动,实现社会监督。
  (五)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培育与平台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和创新服务机构。结合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培养一批能够熟练使用先进仪器设备,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队伍。
  1﹒加大现有科技人员的培养。利用短期培训、挂职锻炼、电大函授、学历深造、项目带培等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和科学技术水平以及实际操作能力,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2﹒引进和培养急需人才。根据不同行业和学科,引进和培养一批生物技术、食品加工、现代医药、有机化学、建筑设计、计算机、能源等领域或专业的人才,以满足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需要。
  (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和弘扬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建共享的理念,提高社会公共资源的共享意识。
  2﹒与我区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普活动相结合,创造开放条件,使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享有使用平台资源和参与科技创新的机会,促进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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