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已经2006年11月22日政府第2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年)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一五”时期社会与经济发展纲要》和国家质检总局“十一五”质检事业发展规划,制定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作为今后五年质监工作的基本蓝图和行动纲领,统领西藏自治区质监各项事业发展,动员和组织全区质监系统全面履行职能,推进西藏质监事业更好地服务西藏“十一五”时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中心工作并大有作为,同时也推进西藏质检事业在今后五年有一个大的发展,把我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推向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第一章 “十一五”时期西藏质监事业发展
的基本思路、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西藏质监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围绕服务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中心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一五”规划和国家质检总局“十一五”规划的各项安排部署,针对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中的主要制约因素,攻坚突破,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履行质监职能,开创质监工作的新局面,争取做到西藏质监工作与全国基本同步发展。抓住机遇,争取“十一五”时期西藏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二节 “十一五”时期西藏质监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西藏质监工作全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以狠抓生产源头为中心,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为主线,坚持自力更生和全国支援相结合,改革创新,全面提高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完善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体系,不断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有效性。
第三节 “十一五”时期西藏质监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质监职能全面履行,质监工作和全国基本同步,服务我区产业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大幅度提升。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标准化、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食品质量安全和行政执法职能全面深入履行。质监工作在源头抓质量,服务我区特色农牧业及加工业、优势矿产业、旅游业、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建筑建材业发展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在促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促进农牧业增长、农牧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作用日益发挥;在源头打假,整顿和规范我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确保我区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服务我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西藏方面,作用日益重要。
全区质量意识大幅提升。政府对质量技术监督事业更加重视,媒体对质量技术监督事业更加关注,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80%以上产品生产企业(不包括小作坊)质量管理主管人员接受过质量管理培训。企业是第一质量责任人的意识、质量第一的意识、以质取胜、搞好质量控制的意识、持续改进质量意识、以顾客需求为导向的意识明显提高。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和诚信经营的意识明显提高。
全区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全区主要企业产品质量、质量信誉提高,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改善。到2010年,主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企业标准采用率达到90%以上,出厂检验率达到100%。产品监督抽查覆盖我区生产领域主要工业产品和食品,抽检样品达到1000个以上,抽检合格率70%以上。200家以上产品获得质量认证(包括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全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达到50家。中国名牌达到5个,国家免检产品8个,结合我区加快产业建设步伐,实施特色经济发展和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培育西藏高原特色名牌50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5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16个,其中国家级10个,自治区级6个。食品企业标准技术审查率100%。制定农牧业标准32项,其中农业标准19项,畜牧业标准4项,林业标准1项,其他经济作物标准2项,农产品加工技术规程6项。
西藏质监自身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进展,七地(市)局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完成,无办公、实验、住宿用房的现状得以根本改变,基本具备工作、生活必须的条件。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到“十一五”期末,检验检测能力基本能够满足我区产业建设的需求。质监工作信息化水平能够跟上全国和我区信息化的步伐。质监机构向主要经济大县和人口大县延伸,质监职能充分发挥。机构改革,效率提高。区局和七地(市)局协调有序,服务手段健全、有力,手续简化、法规健全、监管有力、服务到位,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到2010年,系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在职职工总人数90%以上,系统内专业技术人才占技术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对干部、公务员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培训各类人员500人次,使全系统在职干部完成轮训两遍,到内地对口援藏省市局培训一遍。
为确保以上主要目标的实现,必须实施三大战略:
一是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先行战略。切实加大投资力度,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彻底改变七地(市)局既没有办公实验楼,又没有宿舍楼的状况,为留住人才,为履行质监职能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
二是实施人才强监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在用好现有各类人员的基础上,以人才援藏为突破口,加大人才援藏工作力度,特别是管理型、技术型干部进藏交流的力度,大力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三支人才队伍的建设,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培养工作,加大对急需业务管理人才、技术骨干人才的引进交流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工作高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为西藏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三是实施科技兴监战略。建立健全检验检测机构,特别是要加强自治区一级的技术机构建设,填补我区没有国家级质检中心的空白。全面建设以自治区一级为中心,地(市)一级为补充的检验检测网络,强化技术保障能力,适应我区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需要。
第二章 “十一五”时期西藏质监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第一节 全面推进质量管理工作
提高我区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
全面推进质量普查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全面开展质量状况普查工作,掌握全区企业质量管理、标准采用、计量检测手段等基础材料。建立覆盖大中型企业,设计科学、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企业质量档案和数据库,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生产企业质量状况白皮书》,加强质量基础资料积累和区域质量宏观研究,为全面做好我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全面开展质量管理先进理念、先进方法的培训工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我区中型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的主要管理者,进行一遍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国家卓越绩效评价标准等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我区大中型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管理素质。
建立西藏自治区质量奖励制度,设立自治区政府质量奖。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重点奖励质量水平高、对我区经济发展贡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西藏特色产品的生产企业及其个人。
进一步推进名牌战略实施,扶优扶强。以特色农牧业加工业、优势矿产业、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等特色产业为重点,以培育龙头企业为核心,充分发掘高原、绿色、民族文化的丰富内涵,着力打造西藏高原特色品牌。制定实施名牌战略梯度培育计划,对列入名牌梯度培育计划的产品进行跟踪培育。根据《西藏名牌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两年推出一批具有西藏特色的西藏名牌产品。在西藏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贯彻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和品牌形象,争创中国名牌、世界名牌。带动全区广大企业以这些企业为榜样,坚持“质量第一”、扎扎实实地狠抓企业产品质量,争创名牌产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打造西藏高原品牌,形成一批有规模、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企业和优势产业,促进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
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市)工作。在全国质量兴市活动结对子、对口帮扶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堆龙德庆县“质量兴县”试点工作,取得切实有效的工作经验。争取有3个县(市)开展“质量兴县(市)”活动,以点带面,促进我区经济发展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第二节 着力提高产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
加快建立我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力度。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强化产品监督抽查效力。“十一五”期间,我区的监督抽查工作,力争与全国的监督抽查工作做到计划统一、文书统一、程序统一、信息统一、后处理统一。规范产品质量抽查办法,每年合理制定我区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做到抽查一批产品,整顿一个行业。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抽查报告制度、信息公布制度,突出正面引导,切实发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作用,促进企业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加大对食品、建材、能源和节能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地区,把区域性或者行业性质量问题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抽查和整治;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突出农资等涉农产品;突出老百姓关心的热点、焦点产品,着力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争取在“十一五”期末,建立起和我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进一步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不断推进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引导和帮助我区有条件的企业,尽早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加强发证后监管。充分发挥生产许可证在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落后生产方式,支持节能、环保等宏观调控的作用,确保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我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加快质量信誉体系建设步伐,争取形成质量信用分类监管的局面。继续完善《西藏自治区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细则》,每年推出一批质量信誉等级企业,争取用5年时间,基本覆盖我区主要大中型以上企业,初步形成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监管的框架基础。
做好国家免检产品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免检制度扶优扶强的有效作用,做好国家免检推荐工作,突出农牧业加工产品等,推出我区更多的国家免检产品。
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加快西藏牦牛骨粉标准的制定工作,尽快完成阿里山羊绒、林芝松茸两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同时做好藏毯、糌粑两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前期调研工作。
第三节 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摸清底数,全面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落实总局“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总体要求,全区各地(市)质监局对辖区内各类食品生产加工户,包括企业、小作坊、无证无照、前店后厂等全部纳入调查,分类登记造册,对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体情况做到全面掌握。建立我区食品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信息数据库、市场准入基本信息数据库、食品消费投诉数据库。充分借鉴“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的区域监管机制,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监管机制,实施区域监管。推进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争取到“十一五”末期,我区食品生产企业的签约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强化巡查、回访、监督抽查,建立食品质量定期公告制度。积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食品标签注册备案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不安全食品强制召回等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进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等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好14类食品的发证工作,确保“两级发证、三级操作”生产许可模式的有效实施,切实做到严格审查,确保发证质量;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确保发证条件、时限、程序合法;严格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实行“谁许可、谁监督、谁负责”的生产许可过错责任制。巩固老5类、新10类食品市场准入成果。到“十一五”期末,全部28类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发证条件的,全部发证。
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电子监管系统。在我区有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电子监管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加工、成品贮存等生产加工全过程进行监管,从生产源头杜绝非食品原料的使用和食品添加剂的过量添加,保证食品的可溯源性。
加强对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的管理。针对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大、分布广的特点,落实既要便民,又要管好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建立食品业过渡期管理、分类管理、定期检验办法等针对性强、便于操作、低成本的管理模式。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针对我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出现的突发质量安全状况,从信息收集、危害评估、调查分析、现场控制、标准制定、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各方面建立应对措施,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四节 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
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
推进农牧业标准化和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优质青稞、牦牛、绒山羊、藏猪、藏鸡、高原食用菌、红景天、人参果等具有高原特色的农牧林产品为重点,制定包含农牧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牧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把农业作物种子、种苗培育,农作物生产监测,农产品再加工,以及包装、存储、运输、销售各个环节全部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轨道。
大力推进先进标准的贯彻实施,以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手段培育农牧业深加工龙头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创建名牌产品,占领市场,形成从农户到市场的产业链,促进结构调整,促进农牧民增收。
以提高农业产量和质量水平为重点,继续推动农业示范区的发展,做好青稞、油菜籽、高效蔬菜、藏鸡四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及曲松县三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培训青稞、油菜籽、高效蔬菜、藏鸡4个农业标准推广技术人员。加强标准化示范区管理,缩短示范周期,提高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有效性。以优势农牧产品的标准化为重点,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的经验,以点带面,积累经验,加大农牧业标准的实施力度。积极与农口部门联合协作,积极探索农业标准化转化为农牧民增收的有效渠道,努力建设我区社会主义新农牧区。
建立完善标准化工作体系。建设标准情报信息资料库,建立完善标准制修订、标准信息咨询、标准技术交流、标准宣传贯彻、标准监督实施和国内外先进标准推荐为主要内容的工作体系。加强条码代码工作。推进标签认可工作。以强制性标准为重点,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
做好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与农口部门、农业科研单位的协调,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积极争取标准制修订项目,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以市场为导向,特色产业为重心,加大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积极推进农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地方标准与市场的关联度。积极探索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加大食品和消费品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强化监督,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采标工作,大力实施食品业标准化。引导和帮助我区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企业真正成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主体。
做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按照总局部署,抓好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综合利用、环境管理、可再生能源、清洁生产等领域标准项目的落实。
贯彻落实以质取胜战略,围绕源头抓质量,推进企业标准化。开展工业企业采标情况调研,全面推进标准清理备案工作,掌握我区企业标准采用、标准水平情况。贯彻实施《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以产品标准为龙头,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结合我区产业和企业特点,制定采标计划,分行业、分阶段、分层次推动我区企业采标工作。密切配合名牌战略、扶优扶强战略,首先在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推行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计划。坚持企业自愿、宁缺勿滥原则的基础上,继续引导企业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申报工作。鼓励“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
第五节 加强计量监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技术平台
以法制计量为核心,建立健全计量工作体系。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健全计量监督机制,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制定地方性计量法规。
全面加强企业计量工作。帮助我区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推进扶优扶强战略。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引导,提高企业计量意识。加强实验室计量认证,提高企业检验检测能力。鼓励企业,特别是名牌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为企业生产经营、节能降耗做好计量服务。大力倡导诚信计量。
全面实施计量放心工程。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为核心,组织专项整治和专项抽查活动,加强日常监管。加强消费者和市场反映强烈的零售商品、定量包装商品监督管理,集中抓好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以及零售商店商品量的监督管理。巩固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汽车检测线等计量检定成果,继续扩大计量检定区域范围和计量器具检定种类。对旅游业市场、餐饮业市场、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组织专项抽查和整治,提高计量器具抽查合格率。加强对重点工程在用计量器具检定调试,为保证工程质量提供计量基础服务。开展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家用电表、水表等强检工作。
全面实施计量安全工程。对医疗卫生领域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在用强检医用计量器具依法实施检定,到“十一五”末,力争实现全区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在我区创建3家医院为安全计量医疗卫生机构。巩固眼镜配制场所计量监管成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眼镜店安全计量。开展交通、矿山计量专项整治,确保交通与矿山安全。
全面实施计量服务工程。加强对计量校准市场的管理,杜绝各类不规范的计量校准行为,为企业、社会提供优质、快捷的计量服务。加强对社会公正计量站的监督管理。组织培训计量管理及检测人员,对社会公正计量站的监督抽查。扩大流通领域的社会公正计量服务业务范围,满足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对公正计量服务的需求。开展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围绕名牌战略的实施,引导和帮助我区名牌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
全面实施能源、资源计量工程。面向企业开展能源计量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鼓励企业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办法。强化对重点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
第六节 加大力度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健全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体系
加快推进认证工作,提高我区企业、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在我区大中型以上的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中,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加强农牧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工作。
发挥认证认可在保护生命、健康、安全方面的作用。加强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和抽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加强对我区实验室资质认可工作。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推进实验室认可,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加大对获证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力度。
建立完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体系。强化认证执法监督,依法加大对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强制性认证产品逃避认证和加贴假冒认证标志行为。坚决查处虚假认证和买证、卖证等行为。加强强制性认证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顺利实施;建立对认证及相关机构的工作报告制度和年度审查制度,做好对获证企业和认证机构有效性、规范性的监督抽查;建立认证认可机构以及获证企业的诚信档案。努力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七节 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加强源头打假,确保名牌企业质量。按照总局“制定规划、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原则,启动建立名牌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和重点企业以及拉萨市和重点农村的重点场所和经营网点纳入全国电子监管网。在拉萨市和重点农村的重点场所和经营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提高执法打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投资者创造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
深入开展以食品、农资、建材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为重心,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活动。对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打击对象和大案要案,开展专项整治,着力在治本上下功夫。重点整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把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为重点。以服务“三农”工作为核心,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突出抓好化肥、农药质量问题的整治,追查假劣农资购买渠道和生产源头,严厉打击制假违法活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积极帮助农牧民索赔维权,追查假劣农资购买渠道和生产源头。开展以人造板为重点的建材质量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加强对“黑心棉”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的监控和整治。加快建立健全假冒伪劣“黑名单”制度,对掺假使假、以假充真等故意制假的企业和“黑窝点”,列入“黑名单”,从严打击。
进一步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进一步净化生产加工环境,维护合法生产,遏制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在我区的生产加工。建立完善对制假行为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的责任机制。结合我区实际,落实和创新辖区打假责任模式,建立健全重要案件和区域质量问题的报告,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对存在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而又不属于造假的企业,要立足帮扶,指导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建章立制,提高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
做好“三大节日”、“国庆”、“六?一儿童节”等节日和阶段性打假治劣活动。
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细化执法行为规范标准,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切实解决识伪手段落后,技术保障跟不上,办案难、取证难、鉴定难、处罚难的问题。建立完善打假奖励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打假协调机制,整合打假力量,形成打假合力,发挥综合整治功效。完善打假责任制。完善12365打假热线,加大对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消费者和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八节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保障我区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构建动态监管体系和安全评价体系。依托“金质工程”建设好安全监察组织和信息网络,逐步构建和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研究、确定设备状况等级、重大危险源和监控措施;制订相应监管方式;建立安全监察、检验和绩效评价方法,不断完善安全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量化设备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作用,形成相关数据采集机制,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落实生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各级质监部门监管责任。设备生产、使用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和运行安全全面负责。强化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地位与主体责任,设置安全检查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安全规章和管理制度。检验检测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基础和技术支撑。安排检验工作计划,提高定检率,实现检验有效覆盖,保障检验工作质量,向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检验报告,告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设备检验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监察责任制,对设备“四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和事故结案率)等实行量化考核;严把安全准入关,强化对鉴定评审的监督管理;严把现场安全监察关,对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要定期检查或抽查;严把事故调查处理关,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教育不放过)。按照政府的统一要求,建立完善部门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推进五项工作。一是抓源头,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强化管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工作机制,力争实现电子政务和信息发布的同步。强化证后监管,确保设备投入使用前依法登记,严禁安全隐患设备进入使用环节。二是突出重点,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把气瓶、压力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和游乐设施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工作作为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内容。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和安全监察执法检查制度。四是健全提高,推进检验机构改革发展。推进技术检验机构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力争做大、做强、做优。逐步组建一支拥有关键的人员、关键的技术和关键的设备,技术水平高、检测装备精良、管理机制科学,技术教育培训、技术咨询服务于一体的检验队伍,实现权威性、公正性。五是依靠科技,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帮助与支持,借鉴和学习兄弟省(市)质监部门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探索建立适宜的安全监管方式,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共性和关键技术为突破口,改进、提高安全监察的科学性、规范性;量化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为政府安全监管决策提供依据。
第九节 加快法制建设步伐,严格依法行政
加快立法步伐,健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法规体系。修改完善《西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小型常压热水锅炉管理办法》,积极与政府法制办协调沟通,力争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出台。制定《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管理办法》。积极做好有关地方法律、法规的起草调研工作。加快立法步伐,健全我区质量技术监督法规体系。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定岗定责,评议考核,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责任制。
强化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要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依据,继续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逐项确立许可后监管方式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
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依照总局和自治区普法办的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五五”普法规划。提高普法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第十节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切实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先行战略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基础设施落后状况,基本具备工作需要的条件。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前期论证。
“十一五”期间,完成七地(市)局基础设施建设,改变无办公、实验、住宿用房的现状,基本具备工作、生活必须的条件。
第十一节 继续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推进实施科技兴监战略
整合利用社会检测资源。继续推进实验室认证工作,充分利用分散在各部门的检验机构力量,有效利用社会检验检测力量。
建设以区一级检验检测实验室为中心,地(市)级实验室建设为补充的检验检测网络。建设以自治区一级为中心,以六地(市)局(拉萨市局除外)为补充,辐射全区特色产业,涵盖产品质量检验、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检定的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区一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逐步实现规模化。以食品检验中心建设为核心,逐步拓宽检验检测领域。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企业布局情况、资源分布情况,推进地(市)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设合理组合、精干高效的地(市)级检验检测网络。
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提升西藏质监的检验检测水平。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07年建成室内环境检测室、门窗检测室;2008年建成珠宝、贵金属检测室;2009年建成成品油检测室;2010年进一步完善食品检测室。自治区计量测试所“十一五”时期建设力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交通实验室、配置燃油加油机职能监测车、计量综合检测移动实验室、购置一批加油机标准金属量罐。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在“十一五”时期,集中力量建设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站。除拉萨市质监局外的六地(市)都建食品微生物实验室,配置成品油辛烷值、楼板、电杆、手机电池检测设备;山南、日喀则、那曲、林芝、阿里配置食品理化快速检测设备;日喀则地区建立金银饰品检测设备;昌都地区建矿产品、石油、食品微生物检测室、食品理化方面的检测室;阿里地区建毛绒检测中心、建材力学检测室、食品微生物检测室。六个地区质监局统一配置燃油加油机、电话、眼镜、精密压力表、衡器检测装置,以及标准测力仪等计量检定设备。六个地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在“十一五”时期配置易燃易爆气体检漏仪、检测员工具箱、液化石油气钢瓶专用检验工具箱、气体浓度检测仪、笔记本电脑、摄像机、数码照相机、教学投影机(套)。
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管理,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完成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自治区计量测试所完成国家级的考核;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拥有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资质。加大技术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检测能力。2006年起,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起食品检验检测的任务;自治区计量测试所承担起全区的计量检定任务;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承担起全区主要的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任务。
第十二节 推进西藏质监信息化建设
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西藏质监网站的外网。建设连接七地(市)质监局和局内各处室的内网。建设和国家质检总局以及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连接的专网。完善信息化建设的制度管理,完善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对自治区质监局信息中心的服务器等关键设备进行更新,对自治区质监局信息中心的基础设施和条件进行改造。为自治区局内各处室、七地(市)局内各科室配备计算机,到“十一五”末,争取实现人手一台计算机。
完成国家“金质工程”在西藏质监的建设和实施。建设涵盖质量管理和监督、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化、计量、执法打假、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的质监业务数据库。实现三网(公网、内网、专网)、三库(质监业务数据库,全国法人基本信息数据库,文件资料信息库)的建设和衔接。采用数据集中方式,把区局信息中心搭建成全区的网络中心、数据中心、业务平台中心和公文流转中心。
提高电子信息水平和信息系统应用能力。实施办公自动化。实施网上审批。实施特种设备动态管理。推进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提高办公效率和透明度。
第十三节 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机构改革
提高质监工作效率
推进基层机构的建设和充实。稳妥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基层组织机构的组建工作,逐步实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覆盖全区主要经济大县和人口大县的工作目标。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8至10个主要经济大县和人口大县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设置工作。按照因事设岗、按岗设人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行政机构公务员岗位,完成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政工人事处、信息中心机构的组建工作。“十一五”时期,争取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计量处分设组建成为标准处和计量处。
推进系统体制改革。根据职能及业务需求,进一步细化系统各行政业务部门、技术机构的职能职责,明确业务部门、技术机构权责划分,推进系统直属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逐步实现政事分开;逐步完善质量、计量、标准化和特种设备等各类中介组织机构,规范其组织活动行为。
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干部队伍创造性。鼓励干部职工向技术机构集中,推进人才结构调整,实现技术人员、管理队伍结构合理,二级领导班子组合结构优化的目标。按照公务员法,建立健全干部提拔任用配套制度,完善干部管理奖惩措施。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实行跨地区交流、竞争上岗、考核考评、末位淘汰,激发工作热情,增强队伍活力。
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程序,建立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继续建立健全会议程序、公文处理程序、层级管理程序、部门协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明确业务部门、技术机构职能职责划分,明确人员分工协作,节约资源,提高效率。
第十四节 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加强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加强领导人才的个体素质建设,切实增强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民主生活会议制度、领导班子议事制度、科学决策制度,改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建设,提升决策能力。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五湖四海”、“三个离不开”的方针,以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整体功能为重点,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大力培养选拔德才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工作实绩、群众认可的各类干部进入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或后备干部人才队伍,逐步建设年龄、民族、性别、知识等结构比例合理,具有较强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各级局领导班子。
以推进实施科技兴监战略为目标,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按事业需要及技术职能需求,鼓励干部职工向技术机构集中,加快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健全培养技术人才、积累人才,人尽其才、才有所用的技术人才培育机制,努力培养、引进急需技术业务领域的技术骨干和技术带头人,逐步建设一支专业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年轻化专业技术队伍。
第十五节 加强人才教育培训和交流的力度全面推进人才强监战略的实施
坚持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方针,采取理论武装与业务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区内培训与区外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在主动参与各级党校、专业院校以及各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基础上,充分利用国家质检总局和对口援藏单位资源优势,以人为本,按需施培,大力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和业务技能培训以及知识更新,保证质量,严格考核,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建设学习型组织。在全系统开展政治、业务、文化、科学技术学习,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科技、文化素质。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的特点,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需要出发,以提高能力建设为中心,每年安排40%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脱产学习,突出培养技术带头人才和技术骨干人才,加快急需紧缺技术人才培养,特别是有执业资格人才的培养,注重拓展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面,学习新技能,着重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掌握新技术,增强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新问题、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突出质监业务培训。构建援藏干部带动、专家进藏专项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到内地对口援藏省市(县)挂职学习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业务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从国家质检总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选派援藏干部,到区局、局内各处室所挂职。从对口援藏省市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选派援藏干部,到七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事业单位挂职。选派区局各处室队所负责人、各处室队所优秀干部,到对口援藏省市局相应处室所挂职学习、锻炼。选派七地(市)局负责人(非援藏干部)、各科室优秀干部到对口援藏省市的地市局挂职学习、锻炼。
加强各类人员的在职学历教育。积极引导、鼓励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在职学习,进一步改善文化和专业结构,增强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六节 全面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全区质量意识
构建重点宣传规范化、常规宣传制度化、宣传意识普遍化,协调运转、手段有力、程序规范的宣传体系。健全宣传制度、完善宣传计划、规范宣传程序。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手段、深入宣传层面、提高宣传质量。
在西藏日报、商报、电影电视报和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西藏电视台等媒体创办“西藏质监”专栏,向社会宣传“西藏质监事业”和“以质取胜”的发展思想。建立与中国质量报的联系机制,加强西藏质量报道,逐步拓宽西藏质监事业发展的报道渠道。全面加强信息编制、报送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工作办法和制度,提高西藏质监信息服务区党委、政府和总局决策的参考价值。积极利用媒体专栏优势,营造全系统干部职工学质量、讲质量、参与质量宣传的氛围,推动工作研究,不断提高宣传质量,推进宣传工作深入发展。创新宣传办法,扩大宣传范围,推进“3?15”、“质量月”、“计量日”、“标准化日”等宣传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完善“12365”为载体的质量投诉咨询服务工作,扩大“12365”的社会影响力。大力传播质量文化,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的氛围,全面提高政府、社会、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意识。
第三章 保障措施
争取把本规划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自治区党委、政府、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制定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争取纳入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宣传和汇报工作,争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支持,确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职责的财力保障。继续争取国家投资,完成七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根本解决西藏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继续争取自治区财政投入力度,解决技术机构建设、信息化建设、宣传报道等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继续争取总局的政策、资金倾斜,保障质量管理监督、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等经费投入。
进一步做好“十一五”时期的援藏工作。请示总局2006年在拉萨召开第二次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对口援藏会议,形成质监系统“十一五”时期援藏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援藏工作机制。继续争取总局政策、资金、装备、技术、人才、信息、干部培训各方面的倾斜力度。争取对援省市局加大援助力度,解决西藏质监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强化技术保障能力,提高专业化水平。以提高西藏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核心,积极推动实施援藏干部带动方案,争取计划外援藏干部进藏,直接带动西藏局干部队伍的成长。以提高技术保障能力为核心,推动实施技术援藏方案,争取对援省市局技术装备、人员培训各方面的支持,大力改善技术条件。以解决基本建设瓶颈制约为重心,积极争取总局和对援省市局资金投入力度,彻底解决七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基本建设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和实施。建立自治区局领导为核心的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成立专门的基建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各种问题,确保七地(市)局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和金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成立专门的援藏工作和人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十一五”时期援藏工作和人才对口交流培训工作的实施。
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制,确保规划实施。各地(市)局、局属各部门要正确理解把握“十一五”时期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导方针,按规划的要求和职能分工,层层分解规划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手段,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完成规划中确定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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