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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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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
自治区公安厅
(2006年6月)

  消防事业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为促进“十一五”时期西藏消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全社会共同抗御火灾的能力,努力创建“平安西藏”、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区消防事业“十五”时期的发展状况及“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五”期间,我区消防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与高度重视下,在公安部消防局、国家有关部委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区消防工作者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懈努力,推进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总体形势基本平稳,消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十五”期间,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城市消防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着力推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了城镇抗御灾害事故的能力。加大消防事业投入,新增抢险救援和特种车辆55辆、消防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2609件(套),提高了消防部队的科技含量和战斗性能。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新建了40个消防大队,消防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广袤的农牧区,改写了西藏农牧区无消防机构的历史,提高了消防工作的基础地位。
  (二)消防部队实战能力显著提高。西藏消防部队围绕促进经济建设与维护社会稳定,从实战需要出发,立足打赢,连续4年深入开展了全员额、全岗位的大练兵活动和基本功训练,消防部队战斗力不断提高。尤其是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组建了拉萨市消防特勤大队和日喀则市特勤中队,坚决兑现“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险必抢,真情奉献”的承诺,成功处置了惊动党中央、国务院的“3•31”格尔木至拉萨输油管线火灾,多次参与液化气槽车、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处置和自然灾害救援,经受住了形势和任务的考验,锤炼了一支忠于职守、敢打必胜的“尖刀”和“拳头”队伍。
  (三)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全区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监管。自治区公安、工商、文化、教育、劳动等部门持续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不断健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氛围初步形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技术攻关取得新进展,农牧区消防工作向纵深发展,农牧区火灾得到有效控制。通过有关单位、部门大力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商场(市场)、学校、古建筑和重大活动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区火灾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治,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形势总体上保持平稳。
  (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加快。积极发挥广播电视、新闻杂志、网络等媒体在消防宣传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消防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进农牧区”,把消防工作纳入“三下乡”、“四五”普法教育内容,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的普及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得到发展,社会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感增强。
  “十一五”时期,是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时期,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势头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消防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现,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为我区消防工作带来了有利的发展机遇。同时,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增多,各种新工艺、新能源、新材料广泛应用,农牧民群众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增大,致灾因素日益增多,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我区消防事业发展和消防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较弱,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任重道远;二是社会消防安全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局面尚未全面展开;三是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全区市政消火栓应有2310个,实有1212个,欠账率达47.5%。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灾抗灾能力的任务艰巨;四是消防机构、组织不健全,全区73个县(市、区)尚有34个县无消防机构,消防大队和中队分别“欠账”47%和85%,全区683个乡镇无消防管理人员,群众性消防组织发展缓慢,影响消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亟待解决;五是社会消防法治意识不强,消防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消防执法水平不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火灾隐患突出,火灾形势严峻,消防部队全面建设与日益繁重的消防工作不相适应。“十五”与“九五”相比,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上升68.5%、48.6%;“十五”期间,全区火灾死亡率、火灾伤人率、起均损失、人均损失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数1.10倍、2.52倍、5.71倍、1.61倍。
  二、“十一五”时期我区消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以消防“161”工程为主线,以基层基础建设和农牧区消防工作为重点,积极服从服务于创建“平安西藏”、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局势稳定的战略任务,为西藏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消防安全保障,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完善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消防工作机制体制,解决影响消防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把我区消防事业发展推上新台阶。
  2.主要目标
  (1)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消防工作局面。
  (2)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3)企、事业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得到巩固和加强,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不断发展。
  (4)依法治火有章可循,防控火灾的能力不断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总体形势保持平稳。
  (5)公安消防部队服务经济社会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十一五”时期我区消防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的规定,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将消防事业发展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估体系。乡镇以上政府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各级人民政府要转变职能,增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效益意识,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逐步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公共消防安全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宣传、消防建设等社会消防活动。
  3.发展改革委、编办、财政、建设、公安、工商、文化、教育、劳动等政府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力度。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措施和考评机制,提高消防工作管理水平,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二)积极探索建立适合西藏农牧区消防工作的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适应西藏农牧区发展建设需要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与机制,加强对农牧区基层组织、村镇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群众义务消防组织,提高农牧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因地制宜地建设村镇公共消防设施,尤其要加强农牧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房改造中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给水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居住及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使农牧区消防设施既方便农牧民生产生活,又有利于火灾预防和扑救,为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致富奔小康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三)推动落实城镇消防规划建设
  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城市消防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和公安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2〕66号)精神,全面推进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1.各地(市)城镇消防规划要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同步实施,2007年底前,完成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消防规划编制工作;2010年底前,完成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和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的防灾抗灾能力。
  2.坚持“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账、快补旧账,健全设施、加强管理”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思想原则,加强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城市、城区改扩建、旧城改造和新建开发区、工业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
  3.加快“旧账”补建进度,到2010年底,全区各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消防基础设施欠账率不高于20%,各县总体欠账率不高于50%。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4.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强全区各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消防队(站)和特勤队(站)建设,加大消防装备投入力度,提高消防装备科技含量和战斗性能。加快县级城市消防站建设步伐。“十一五”期间,力争全区73个县(市、区)建立消防队(站)。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企(事)业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大力发展群众义务消防组织,逐步建立覆盖城乡一体的消防救援体系。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为加强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继续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加强农牧区消防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纳入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内容。
  2.司法、科技、文化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消防安全常识纳入“三下乡”和“五五”普法活动。
  3.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报社等单位积极会同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突出“以人为本、珍爱生命、消除火患、远离火灾”的主题。
  4.公安消防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形成“覆盖社会、内外互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强化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从业人员以及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形成社会自我教育、自我预防、自我管理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评估和考核体系,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特种岗位执业资格制度。
  (五)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西藏实际,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抓紧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相配套的地方性消防法规,推进地方性消防法规体系建设。
  2.坚持依法治火和为民宗旨,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消防监督,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3.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4.加大文物古建筑火灾安全技术研究攻关力度,建立完善古建筑消防安全体系。
  5.建立落实内部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责任倒查和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制度,全面推行消防执法“阳光工程”,简化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消防工作法制化、依法治火规范化、服务社会制度化的水平。
  (六)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全面建设
  1.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加强消防部队全面建设,提高消防部队正规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逐步解决消防部队编制、警力紧缺问题。按照国家财政部、公安部有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的要求,建立适应西藏消防事业发展需要的经费保障机制,增加消防经费投入。
  2.加大消防部队基层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关心重视和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官兵在工作、训练、学习、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3.正确判断、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建立完善高效的社会救援响应和应急机制。
  4.进一步拓展消防部队职能,加强基础技能训练和专勤能力建设,把消防部队建设成为灭火救援先锋队、抢险救灾突击队、反恐处突机动队,在维护西藏社会政治稳定,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消防部队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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