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商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切实做好边销茶市场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切实做好边销茶市场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商务厅 发展改革委 民宗委 卫生厅
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商局 质监局
边销茶是我区群众的生活必需品,搞好边销茶的市场供应,对于满足农牧民群众生活需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为保护少数民族的利益,保障边销茶的长期稳定供应,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也高度重视边销茶的市场供应工作,把做好边销茶市场供应工作作为我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目前我区边销茶市场总体情况看,市场供应充足,品种繁多,价格平稳,但茶叶质量参差不齐,一些不法经营者为牟取暴利,擅自从非法生产和经营企业购进和销售经营劣质边销茶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我区边销茶市场正常运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藏政发〔2005〕3号)和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边销茶产销管理的通知》(商运发〔2006〕27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边销茶市场的管理,规范边销茶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边销茶的市场供应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边销茶市场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边销茶市场质量管理工作作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管理,做好供应。同时,对当地边销茶质量安全负总责,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加大对边销茶市场的监管力度。要切实从当地边销茶流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确定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把责任逐级落到实处。要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确保边销茶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
二、加强边销茶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今年国家将对边销茶的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并公布获证企业名单,对边销茶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流通溯源制度。从2007年1月开始,在我区市场上销售的边销茶必须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边销茶生产企业的边销茶。因此,各地(市)商务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边销茶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和流通溯源工作力度,确保2007年1月边销茶备案登记制度和流通溯源制度的实施。
凡从事边销茶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边销茶经营者)应当在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并凭《备案登记表》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在核准经营范围时应标明“经营边销茶”。已经备案登记的边销茶经营者只能从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边销茶生产企业购进边销茶,不得经销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对于购进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边销茶经营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经营边销茶资格,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各地(市)商务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溯制度,实现边销茶商品购销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要建立边销茶流通监测体系,及时掌握边销茶市场运行状况,预防边销茶市场出现异常。要加强边销茶经营者信用档案建设,实行边销茶信用分类管理。通过建立边销茶经营者信用档案,实施上市销售边销茶安全责任制,强化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各地(市)商务部门要按照《国家边销茶储备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02年第22号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边销茶储备的管理,建立边销茶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保障突发事件下边销茶市场稳定供应。
三、积极推进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模式
现代流通方式是今后我区流通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推进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有利于商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组织化程度,保持良好市场秩序和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将进一步净化我区边销茶市场,是杜绝劣质边销茶进入我区的有效途径。因此,各级商务部门要大力发展边销茶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边销茶连锁经营的规模化和规范化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同时,要积极引导各类经济实体,尤其是各大超市、连锁店通过采取与获得国家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联营、代购代销、连锁经营等方式,让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标准的边销茶进入我区市场,逐步建立具有保障食品安全质量的销售网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边销茶的需求。
自治区民宗委、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对登记备案的边销茶流通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到享受国家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政策的范围。
四、加强边销茶质量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边销茶目前已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因此,各级质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边销茶的市场准入,凡是在我区经营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没有加印(贴)“QS”标志的边销茶,一律不许进入我区市场进行销售。同时,加大对边销茶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边销茶,鼓励其进入我区市场,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加大整治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我区市场。
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边销茶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审核、发放和监督执法工作。凡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边销茶的经营活动,由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要对我区销售边销茶含氟量的抽样鉴定,做好饮茶型氟中毒病情监测,宣传国家边销茶相关卫生标准。
各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边销茶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场巡查,对市场上销售的边销茶进行质量监测,强化边销茶市场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
五、开展边销茶市场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秩序
由于边销茶市场监管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的协同和配合。因此,各级发展改革、商务、卫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结合当地的实际,突出重点,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边销茶市场质量管理工作。要着眼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边销茶市场严格准入管理的有效途径,研究制订联合执法机制。要把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针对当前我区边销茶市场秩序混乱、质量差劣等问题,近期要开展一次由各级工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边销茶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二是把查处劣质边销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行政执法的重点,常抓不懈,做到追根寻源、标本兼治。重点要从进货环节入手,特别是要结合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把边销茶作为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一个重点,纳入商品质量抽查范围。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边销茶市场上的制假售假苗头、妥善予以处理。三是要加强与四川、贵州、云南等地边销茶产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完善监管机制,共同构筑边销茶“质量安全网络”,开展跨省市场检查,从源头杜绝非正规厂家产品进入我区市场。四是边销茶市场检查要把农牧区边销茶质量安全作为整治重点,有效遏制假冒伪劣边销茶流向农牧区。对经销假冒伪劣边销茶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迫其退出市场。五是要加强对本地(市)边销茶专项整治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对照工作目标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使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六、加大规范边销茶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介,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倡导科学饮茶方法,预防及控制饮茶型氟中毒,提高群众安全消费意识。大力宣传和报道诚实守信企业和优质产品,增加边销茶经营企业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我区开展边销茶质量清理整顿结果,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及其企业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引导农牧民群众合理消费。要向社会公布自治区边销茶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监督企业经营行为,营造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舆论气氛。
自治区边销茶监督举报电话:自治区商务厅 0891—682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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