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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综合性应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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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综合性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综合性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商务厅

  从2005年起,我国开始进入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后过渡期是指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为国内产业争取到的过渡期基本结束后的一个特定时期。这一时期,我们既面临发展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需要积极应对,趋利避害。为切实做好后过渡期我区综合性应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做好后过渡期应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01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区的产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等基本上没有受到负面冲击,但并不意味着将来也不会受到影响。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的步伐不断加快,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这一切都将为我区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另一方面,随着后过渡期的到来,原有的一些管理手段将逐步放开或取消,部分敏感产业将面临进口产品和服务的竞争,一些深层次的影响也将逐渐显现出来。对此需要引起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提高对后过渡期的认识,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未雨绸缪,积极做好应对工作。
  在统筹协调各项应对工作时,要把握以下工作原则: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相结合,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充分运用规则相结合,鼓励竞争与适度保护相结合,扩大对外开放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相结合。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与后过渡期新的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各级政府要下大力气进一步转变职能,尽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公开透明、顺畅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服务体系。
  要强化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全区经济运行的宏观监测和调控体系,加快中介组织的建设,发挥其在市场保护、行业自律、经营规范、协调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使政务公开真正成为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努力探索运用当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政府各项管理行为实施全程监控,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各项经济贸易政策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的一致性。
  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要研究WTO主要成员特别是我区周边国家的经济法律、贸易政策,为企业开拓市场、扩大出口、增强竞争力提供良好的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在做好后过渡期的应对工作中,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同时,要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加快改革和开放的步伐,努力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
  (一)加强特色产业建设,壮大特色经济,夯实应对基础。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企业为主体,创新机制,理顺体制,促进我区特色产品规模化、系列化、品牌化,形成具有规模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努力将特色农牧业及农畜产品加工业、优势矿产开发及加工业、旅游业、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和建筑建材业等培育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夯实产业基础,应对后过渡期的挑战。
  (二)巩固服务业发展基础,加快建设完备的服务业体系。
  后过渡期的标志之一就是服务贸易中的银行、保险、证券、分销等主要行业享受的过渡期保护将逐步取消,部分产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必须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要早做安排,提早应对。要高起点建设和发展邮政通信、金融保险、中介服务、法律服务、交通物流、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和规范广告、经纪、评估、拍卖、信托、证券、保险等中介服务。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改造运输、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流通组织形式和新型业态。加快我区农牧区流通体系建设,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三)积极培育企业和产品,增强企业应对能力。
  坚持以质取胜战略,依托我区特色优势资源,加快发展农畜产品、藏药材、林地产品等系列出口产品生产,培育和扶持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积极建设特色出口商品生产基地,扩大自产产品出口规模,调整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创新能力和开拓国际市场能力,推动我区更多企业及其产品取得国际质量认证体系的认证,使其与国际规则接轨,符合国际规则要求。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脱颖而出。切实做好我区亟需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工作,注意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要立足我区区情和发展要求,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稳妥推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经济合作,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四)抓住机遇,不断提高对外贸易发展水平。
  要加快边境口岸、边贸市场、传统贸易点的开放,积极推进电子口岸建设。紧紧抓住青藏铁路通车和中印乃堆拉边贸市场开通的机遇,加快建设南亚陆路大通道,积极发展与南亚各国特别是与印度、尼泊尔的经贸往来。加大沿边开放力度,活跃传统边贸市场,积极发展边境贸易和旅游购物活动。要加大对国际贸易新形势、新情况的了解、分析和研究,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努力扩大我区自产产品出口。要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加强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把好出口产品质量关,避免贸易摩擦。
  (五)改善投资环境,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招商引资的政策,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创新招商方式,建立符合国际规范和惯例的运作模式。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区域范围,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经贸服务体系。要适应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势,把吸收外资同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区域协调发展、企业改组改造相结合,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外资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形成高效顺畅的市场运行机制。
  要树立国内外统一大市场观念,把国际市场、国内市场和区内市场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建设和完善符合WTO要求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形成国内外市场有效衔接的市场格局。要消除行政壁垒、地方保护等妨碍公平竞争、分割市场的行为,促进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要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侵犯商标权、抢注专利、盗版音像制品等行为,切实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
  四、努力营造公平贸易的良好环境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正面临着国际贸易摩擦的高发期,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一状况难以改变。由于印度、尼泊尔等南亚国家均为WTO成员国,随着我区对外贸易的发展,遭遇到反倾销应诉也是可能的。因此,如何改善对外贸易环境、促进公平贸易是商务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国际贸易摩擦,各级政府部门要有平常心,冷静对待。对具体案件,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助企业妥善应对。要充分调动行业组织和企业的积极性,积极协助推进中央、地方、行业组织和企业“四体联动”的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我区外贸运行监测体系,规范出口秩序、避免恶性竞争,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鼓励、支持企业和行业协会对国外的贸易壁垒依法申请贸易壁垒调查。要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监测重点进口商品价格和市场份额的变化。要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检验检疫措施的应对机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参与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评议,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
  五、不断提高应对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做好后过渡期的应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要求极高的工作。自治区商务厅作为综合性应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政策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应对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要建立健全中介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的作用,规范行业行为,避免恶性竞争。按照企业、中介组织和政府部门科学分工、有效协作的原则,建立高效灵活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要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加大对各级政府、各部门相关人员的现代流通、法律、WTO事务、公平贸易、应对贸易摩擦、国际谈判等领域人才的培训。要着眼长远,适时引进专业性人才,改善人才队伍的知识和能力结构。
  要提高我区企业对后过渡期新形势的认识,加大对企业国际贸易知识和能力的培训,积极主动指导企业按照国际规则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应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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