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农牧厅、编办、人事厅、财政厅《关于稳定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〇年三月三日
关于稳定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
(区农牧厅 区编办 区人事厅 区财政厅 1999年11月30日)
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对农牧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9号)精神,现就稳定我区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稳定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要意义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农牧业技术推广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到目前,全区已基本形成了区、地(市)、县三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多年来,各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广大科技人员在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农牧业技术研究、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开展科技培训,提高农牧民科技素质,推动农牧业科技进步,为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我区农牧业科技推广工作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困难多,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层次不高,特别是乡一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远不能满足农牧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直接影响推广工作的探入开展;二是农牧业技术推广队伍总体素质不高,稳定壮大科技队伍的保障措施不力,致使科技人员改行、“跳槽”现象严重,队伍不稳,个别地方和部门出现技术人员“青黄不接”的现象;三是尽管自治区采取措施,适当提高了农牧半脱产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但由于我区各地(市)、县财力有限,致使他们的总体工资待遇较低,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的正常发挥;四是农牧业科技服务机构服务渠道狭窄,职能单一,单纯技术服务的传统工作方式还未得到根本改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相适应。这些问题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区农牧业健康发展。
农牧业是我区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农牧区经济发展、局势稳定、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科学技术是农牧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导力量。实践充分证明,没有积极有效伪农牧业技术推广,就没帮农牧业的稳定发展。面对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高度重视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和发展,继续稳定和完善各级农牧业技术旺务体系,改善条件,拓宽服务职能,壮大农牧业科技队伍,开创农牧业科技推广工作新局面。
二、稳定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政策措施
各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是事业单位。各地(市)要加强对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明确职责要求,依法保护农牧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权益,对拍卖、出租、侵占、平调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资产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要结合机构改革,搞好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定性、定编、定员工作,特别是乡镇一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坚持农、牧、林、水综合办站的原则,突出重点,采取中心乡办站的方式,核定机构编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率先完成重点农牧业乡镇的“三定”任务。在核定给中心乡的事业编制中,每个中心乡站可定编4-5人。核定的编制不能挪作他用,也不能超出编制配备人员。各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努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的比重,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牧业技术推疒机构,力争“十五”未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80%。对超比例安排的非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坚决予以清退。
各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足额到位。到县以下(含县)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的技术人员,除享受《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3]74号)规定的向上浮动一级工资的政策外,自治区还将给予特殊补贴。分配到县以下(含县)农牧业技术推广第一线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人事部、农业部下发的《农业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人薪发[1994]22号的规定,可以提前定级,其定级工资标准和高定工资档次等问题,仍按我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增加对农牧业技术推广事业的投入。各级计划、财政部门用于农牧业技术推广的资金要保证逐年有所增长,并且逐步提高其在农牧业总投入中的比重。各级财政和计划部门核拨的事业经费、项目经费,要专项用于农牧业技术推广,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摊派支出或强行提留。
自治区农牧业科技奖励基金的利息,主要用于奖励在农牧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及科学管理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各地(市)、县人民政府亦可参照此办法,设立不同规模的农牧业科技奖励基金。
各级计划部门要将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站的建设纳入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农牧部门要制订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规划,采取国家投入、地县配套、乡镇(或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巩固区地两级、充实县一级、强化乡一级的农牧业技术推广站建设,落实投资,逐年实施,力争在“十五”期间基本建立健全区、地(市)、县、乡四级农牧业技术推广网络。
对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倾斜政策。在县以下(含县)从事农牧业技术推广的专业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要以考核其推广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绩为主,外语述评、论文、著作等方面的要求应切合实际。对在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显著的农牧业科技人员,可以优先评聘、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广研究员要优先考虑在一线工作的推广人员。
三、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牧业技术推广新路子
拓宽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服务职能。各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机制,服务目标要逐步由促进农畜产品数量增长向提高质量和效益转变,服务形式要由单一技术服务向技术、信息、流通管理等综合服务方向拓展,由一律无偿服务向有偿、无偿相结合方向转变,服务内容要由产中服务为主向产前和产后服务延伸。
各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完成国家赋予的公益性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技术特长,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开展有偿服务。鼓励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大胆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兴办经营实体,广泛开展农畜产品流通、加工和农用物资供应等服务,积极推行公司加农户、实体连市场、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努力延伸农牧业产业链条,带头加快农牧业产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进程。
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兴办经营实体、开展有偿服务的收人,主要用于农牧业技术推广活动及改善本单位职工的生活条件。按现行政策规定,农牧业技术服务应当继续享受免征营业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农牧业科技人员到农牧业生产第一线,直接为农牧民服务;切实把现有的技术骨干留在基层,把高素质的技术人员吸引到基层,提高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队伍素质,推进农牧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的科技培训,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对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的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作为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的根本出路,切实加强领导,在计划安排上给予优先部署,在资金投入上给予重点倾斜,在领导力量上给予重点配置,为农牧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为农牧业生产和农牧区经济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实而可靠的保证。要关心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子女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千方百计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各级农牧业技术推广部门要结合“三讲”教育,切实加强对农牧业技术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努力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意识;要逐步打、破用人制度上的任命制和分配制度上的“大锅饭”,建立严格考核、竞争上岗、按岗定酬、以绩付酬的机制,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促使他们为农牧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扩大农牧业科技人员要继承和发扬农牧业科技队伍“耐劳、实干、勤奋、敬业”的光荣传统,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扎根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发挥才干,创造财富。
本意见的适用范围为全区各级农业、农机、畜牧兽防、草原、动植物检疫、渔业等农牧业技术推疒机构。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