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确立了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是指导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继续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使我们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一、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1、坚持不懈地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社会稳定见成效、人民群众得实惠。全面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经验,坚持学习、宣传、研究相结合,不断推动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向广度进军、向深度发展。切实抓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善于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实际问题。要组织力量编写宣讲科学发展观的通俗教材,通过集中培训、分批轮训、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地学习科学发展观,并把科学发展观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宣传、组织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学习科学发展观抓紧抓实抓好。
2、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要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加强国情、区情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以艰苦奋斗为核心的“老西藏精神”,筑牢党员、干部维护祖国统一,自觉维护中华民族核心利益的思想防线,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加强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3、着力深化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学习教育。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西藏的具体运用和体现。要把深刻领会、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这个指导思想作为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的一根红线贯穿始终,思想靠它来统一,工作靠它来统揽,行动靠它来统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坚持这个指导思想,核心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键在于抓好“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毫不动摇。
4、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严肃学习纪律,端正学习风气,把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制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措施,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的指导和服务,加强理论宣传队伍建设,面向农牧民每年开展形势政策教育。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结合。要加强对党章的学习,进一步加大党员思想上入党的教育。在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同时注重学习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民族宗教政策等各方面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使党员、干部真正成为既学识广博又能干实事的综合型人才,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二、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5、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要在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实施总的领导,抓方向、议大事,有效实施在各个领域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担当全面领导责任。要正确处理同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等的关系,充分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要积极支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以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为根本政治标准,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的统一战线。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发挥其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作用。以明确权责关系为重点,完善各级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机制,健全党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
6、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发挥党委(党组)对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做好对重大问题的基础性、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对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健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加强党内基层民主监督,建立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
7、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党代表的教育培训,增强代表意识,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建立健全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同级党委全委会等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具体制度和办法。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提议、询问和质询、视察和调查研究等制度。建立健全代表联络工作机构,积极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8、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员应该了解的党内信息。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要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询制度,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重大行动党内先动员,积极疏通和拓宽下级组织和党员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意见的渠道。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民主环境。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建立健全党建网站。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
9、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办法,把反对分裂、同达赖集团进行斗争的表现作为检验干部德的首要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应对重大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分类管理体制和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各类干部的积极性,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提供制度保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干部实绩,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者有机会,不能让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干部,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稳定打基础的干部吃亏,不能让无所事事、投机钻营的人得利。
10、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逐步建立干部初始提名情况以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公开制度。规范干部推荐、考察、酝酿工作,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在宗教、宗族势力影响较大的地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要采取特殊办法。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办法,继续推进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干部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建立选人用人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办法,整体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问题,坚决处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人事工作纪律问题。
11、健全干部管理机制。改进干部管理办法,对关键岗位的干部实行重点管理,做到管人与管事既紧密结合,又合理制约。坚持奖惩分明的干部激励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一些干部出工不出力、无所作为甚至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腹心地区与边远地区、海拔高的地区与海拔相对较低的地区干部交流力度,加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到内地培训学习、挂职锻炼力度。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倾斜政策。继续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
12、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机制,加强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到艰苦边远地区,到反分裂斗争形势复杂的地方砥砺品质、锻炼作风、提高本领。
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大力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突出党政主要干部这个重点,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做到系统培养、择优使用。大力培养选拔使用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高度重视培养长期在藏工作和在藏成长的汉族干部,培养一批领导骨干。充分发挥援藏干部的重要作用,鼓励表现优秀的援藏干部延长援藏期限或调入西藏工作。13、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跨越式发展和促进长治久安的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培养,引导班子成员讲政治、顾大局,讲团结、守纪律,形成团结一心干事业的强大合力。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形成班子年龄、经历、专长、性格、民族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特别要注意把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的优秀干部选配到主要领导岗位上来,突出抓好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对地(市)委书记、专员(市长)和乡镇党委书记重点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加强反分裂斗争重点地区和重要部门的领导力量,配强政法、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部门的领导班子。县级以上领导班子要建立务虚研究制度,分析研究宏观发展形势和客观发展规律,对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战略性、前瞻性思考和研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年度考核办法和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实施办法。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4、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探索更加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在条件适宜的地方,把党支部建立在农牧业产业链、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种联合体上。抓紧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加大在规模较大、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力度,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建立联合党支部。围绕培养社会主义新西藏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特别是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按照各自功能定位,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普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扩大党员参与面、增强吸引力、提高工作实效上下功夫。
15、狠抓基层党组织领导力量。从县以上机关定期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工作基础薄弱、情况复杂、不稳定因素较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任职或挂职。对军队、武警中表现突出的藏族士兵,可通过定向招录公务员的方式选送到学校培养深造,学成后定向充实基层。加大选派汉族优秀复转军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力度,每年选调、考录300——500人,充实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今后招录公务员时,重点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选派到乡村工作的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中选录,鼓励干部到基层工作。以“五个好”(一个好班子、一个好思路、一个好规划、一个好章程、一个好阵地)为目标,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场所议事。配强配齐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整顿和建设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班子。加强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培养、选拔、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
16、发展壮大党员队伍。认真落实自治区2009——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坚持标准、注重质量、优化结构,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农牧民、生产一线人员及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重视在大中专学生等青年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深入开展“三个培养”活动,把优秀的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党员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组干部。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推动基层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基层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从思想、工作、生活上进一步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党内表彰制度,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17、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广泛推行各级机关党组织、党员分别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党员结对帮扶等办法,推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相促进。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在2010年底前建成全区党员信息库,逐步实行党员信息资料网络化管理。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机制,严格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站(点),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加快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步伐。
18、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采取地(市)领导干部联系县,县级干部联系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联系村(社区),村(社区)干部联系村(居)民小组、党员联户等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推行党员承诺制,定期进行评议。以村(社区)为重点加快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对分裂破坏活动、群体性事件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弘扬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19、大力倡导维护大局的作风。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同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分裂破坏活动和言行作坚决斗争,捍卫祖国统一,确保社会局势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抓好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领导班子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加强对维护和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要坚决纠正;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格执行纪律。
20、大力倡导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认真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活动,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经济落后、问题较多、矛盾集中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宣传党的富民惠民政策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使群众明白惠在何处、惠从何来。建立健全蹲点调研制度、调研联系点制度、决策调研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和成果转化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不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不决策;凡提交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方案,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论证,并把调查情况作为会议议题审定的重要依据。省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地(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两个月,乡镇(街道)干部的工作时间大部分应在群众中。各地(市)、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每年撰写出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得扰民,不得搞层层陪同,不得组织群众迎送。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21、大力倡导真抓实干的作风。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不断取得实效。全面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机关和部门职责,把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确保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切实解决忙闲不均的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狠抓效能建设。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和归来,除履行正常的请销假手续外,必须严格执行下一级主要领导向上一级主要领导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报告的制度,开会、出差结束后要尽快返回单位,不准借开会、出差、考察之机长期不归。精简会议,压缩文件,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坚决从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要讲真话,如实反映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反对瞒报和说假话。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追究责任。
六、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22、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坚持不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23、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推进具有西藏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重大事项报告内容。继续深入治理大操大办聚钱敛财、参与赌博败坏党风政风、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突出问题。大力弘扬以艰苦奋斗为核心的“老西藏精神”,勤俭办一切事情,反对铺张浪费。党员领导干部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党政主要领导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24、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各级党委常委会要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推行党的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健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构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
25、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紧紧围绕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规范深化改革,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研究细化处理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的规定。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彻底清理“小金库”。完善规范招投标、公务员从政行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效能监督、行政效能投诉等规章制度。加快自治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加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26、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重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扶贫救济款物、涉农涉牧负担、农畜产品收购、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继续查处侵害农牧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认真落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着力解决极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
27、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从严从快查处党员干部追随达赖集团、破坏民族团结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舆情收集和处置机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行为。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大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工作,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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