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0日在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培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全区检察机关在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保障民生为第一目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全区发展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保障。
一、服务工作大局作出了新贡献
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西藏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一是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按照自治区党委“抓早抓小抓快抓好”的要求,全区检察机关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勇于担当政治责任,牢记使命,守土有责,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自觉肩负社会责任,紧紧抓住维稳工作的重要节点,积极参加三大重点维稳战役,全力维护敏感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达赖集团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二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384人,同比下降10.4%,起诉1432人,同比下降9.7%。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和“民转刑”案件中的一些犯罪情节轻微人员,依法扩大非罪化处理,不批捕、不起诉497人,同比上升31.1%。三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服务企业发展,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服务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全区检察机关中提出“只要有利于发展,只要不违背法律,就坚持服务不动摇”的原则,紧跟自治区党委对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积极推出“六个把握、六个慎重、六个确保”共18个方面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着力服务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全区1300余名检察人员走进农村、走进社区了解社情民意,体察群众感情,掌握司法需求,开展法律咨询,教育培训12000余人次,结合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农村社会治安、寺庙管理、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村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基层组织、上级党委提出对策建议113份。着力服务创优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件37人,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犯罪案件7件7人。四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共化解社会矛盾纠纷580件,对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逐案明确责任,制定息诉罢访对策,全区检察机关排查的31件涉法涉诉案件,在检察环节化解4件,转有关部门办结27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加驻村、驻寺、驻边、驻路工作,选派852名检察人员进驻213个行政村,选派449人进驻376座寺庙,全年共出动72266人次对40个边境通道、240公里青藏铁路沿线实施严管严控。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172人次,认真做好青少年犯罪案件“前展后延”等工作。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着力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百万案件评查”专项活动,评查案件559件594人,对29件瑕疵案件全部依法纠正。
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实现了新突破
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相统一,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4件36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8件30人、渎职侵权案件6 件6人。查办大案24件,占立案数的70.6%,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开展预防调查63次,形成预防调查报告63份。地方各级领导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门作出批示36次。对29件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的致罪因素、犯罪特点进行了分析,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6份,配合相关单位或部门制定整改措施105项。开展预防警示教育127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908次,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西藏巡展”,受教育人数20548人次。
三、法律监督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推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突出重点。在刑事立案监督中,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0件。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着重监督纠正刑讯逼供、违法取证以及漏捕、漏诉等问题,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9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中,提出刑事抗诉9件,法院审结2件。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体和程序违法及不当27人。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提出抗诉8件,同比上升50%。对55件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二是拓展监督方式。全区检察机关普遍实行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7%。积极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共享和监管联网,目前,在全区16个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推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三是加强内外部监督。加强案件质量预警、重点备案审查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层报、审查逮捕上提一级、个案跟踪。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全区各级检察院共向人大报告工作52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122次。去年11月份,自治区检察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情况。
四、检察队伍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全区检察机关切实加强检察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集中教育活动为载体,在全区检察机关集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争做孔繁森式检察干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查找不足、明确整改措施,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深入推进“强基惠民”活动,帮助建班子、出点子,办实事、解难事,密切了干群关系。大力宣传典型,在全区检察机关掀起了向金淑萍同志学习活动的热潮,弘扬了队伍正气,激励了队伍士气。二是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采取多项举措提高干警素质,全年共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班16期,培训各级检察人员3359人次,57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推进岗位练兵,共举办基层巡讲、业务竞赛、知识考试和送内地检察机关锻炼1511人次。编撰出版了《汉藏法律大词典》。三是大力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举办自身反腐倡廉成果巡回展,不断增强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意识,有2195名检察干警接受教育。在7个分市院和7个基层院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试点工作,从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构筑制度防线。
五、基层基础建设得到了新改善
自治区检察院和分市院将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推进基层院建设。一是加强经费保障和“三房”建设。全区检察机关均按标准将公用经费纳入了年初预算,同比增长35%。推进“三房”新、改、扩建工作,完成建筑面积80186平方米。二是加强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为全区检察机关二、三级综合信息网实施智能化升级工程和分级保护系统筹集资金1800万元。集中使用政法装备经费6600余万元,重点加强办案车辆、诉讼设备等配置。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加强监督制约、协调配合的规定,制定了刑事立案监督等五个监督细则,完善和细化了执法流程,严格了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标准。
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是全国各省市检察机关无私援助的结果,是全区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团结拼搏、努力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区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全区各族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有很多不足。从执法理念看,与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有些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意识还不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树得还不够牢。从工作成效看,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不完全符合,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充分,还存在薄弱环节。从队伍素质看,与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还不完全合拍,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群众工作等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从检务保障看,与业务工作的需求还不完全协调,职业保障机制、经费保障标准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正确面对,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2年是我区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关键一年,也是检察机关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使命任务更加光荣艰巨的一年。全区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发展稳定两件大事,深化反分裂斗争,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深化群众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主要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将不折不扣贯彻区党委维稳工作的总目标总要求,把维稳工作的大举措转化为检察机关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第一责任,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积极构建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利用手机和互联网传播、煽动影响稳定的犯罪活动。突出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按照“严到位、宽适度、重化解、讲效果”的工作思路,指导全区检察机关创新高效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工作机制,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消除隐患、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研判报告和检察建议。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发展
贴近经济稳中求快发展实际,找准服务着力点,切实把服务举措强化到“提升一产、壮大二产、做强三产”上来,把服务重点明确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把服务成效体现到促进跨越式发展上来,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全力保障经济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三是更加注重惩治和预防侵害民生的职务犯罪
大力推进民生检察,加大查办侵害民生、民权、民利的职务犯罪力度。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国土资源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办危害大、影响大的职务犯罪。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办案与服务并重,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组织好全区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失职渎职犯罪成果在我区巡回展览,全面加强反渎职工作。
四是更加注重做好群众工作
以“强基惠民”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把群众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控申疏解、刑事和解、民事调解“三路”矛盾化解机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修复社会关系,着力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正确处理力度与效果、监督与支持、责任与权利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水平。重点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更加温暖人心。
六是更加注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转变执法理念和改进执法方式,促进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六观”,自觉践行“六个有机统一”,努力做到“四个必须”。着力打造学习型检察院,用文化建设推动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执法办案和检察管理信息化水平,狠抓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努力在维护稳定上有更大作为,在服务发展上有更大举措,在保障民生上有更大成效,在维护公平正义上有更大进步,为我区发展稳定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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