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
中共噶尔县委书记、陕西省援藏干部张宇同志,1968年7月出生,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4月积极响应组织号召,赴阿里地区噶尔县开展对口支援工作。进藏以来,他始终牢记援藏使命,视噶尔为第二故乡,舍小家顾大家,为推进噶尔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突出贡献。2010年、2011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1年被评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2012年8月22日10时26分,张宇同志因心脑血管意外引发急性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
作为一名县委书记,张宇同志始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分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始终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始终忠于使命、恪尽职守,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带头攻坚克难,开创了噶尔县改革发展稳定事业的新局面;始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乐观面对艰苦的环境挑战和考验,以西藏为家,以工作为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廉洁自律、严格要求,坚持原则、作风民主,生活朴素、克勤克俭,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官。他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新时期西藏县委书记的时代风采,展示出援藏干部的良好形象。为表彰张宇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自治区党委决定追授张宇同志“西藏自治区优秀县委书记”荣誉称号。
张宇同志是我区新时期优秀县委书记的杰出代表,是深入继承和发扬“老西藏精神”的典范,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楷模。自治区党委号召,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委书记要向张宇同志学习,学习他忠于使命、胸怀大局的坚定信念,学习他牢记宗旨、情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不畏艰苦、忘我拼搏的奉献精神,学习他清正廉洁、率先垂范的崇高品格,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二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全力以赴抓稳定、坚定不移促发展、尽心竭力惠民生,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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