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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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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在拉萨隆重开幕。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列确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 旦增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是我国和我区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面对严峻形势,常委会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党委七届三次、四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自治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夺取平息拉萨“3·14”事件阶段性重大胜利,战胜地震、雪灾等自然灾害,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局势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出立法重点,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地方立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藏进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一年来,我们着眼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突出立法重点,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6件,废止地方性法规1件,审议地方性法规1件,审查批准拉萨市人大常委会法规1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的16部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一)认真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是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开局之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我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色、保证质量”的总要求,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立法项目建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这个立法规划共安排立法项目39件,其中第一类26件,属于急需立法且立法条件比较成熟,必须在本届任期内完成的法规项目;第二类13件,属于需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完成的法规项目。


    (二)注重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在前些年加强经济立法的基础上,去年我们有重点地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为了保证义务教育法的全面实施,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常委会结合西藏义务教育发展状况,对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重点就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并结合尖锐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和任务,突出进一步加强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教育。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委会两次审议了安全生产条例。该条例将进一步确立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推进平安西藏建设。

    (三)高度重视常委会制度建设立法。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对专项工作评议条例、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规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人大地工委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专项工作评议和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和途径。对这两件法规的修订,对于进一步规范专项工作评议和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将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修订后的常委会议事规则,增加了常委会工作机构对有关议案进行审查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常委会会议审议程序,操作性更强。如何充分发挥人大地工委的作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我们结合西藏实际并参照有关省区的做法,对人大地工委工作条例作了较大修订,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地工委的机构组成、运行机制和工作职责,赋予了人大地工委开展监督工作的职权,以促进人大地工委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依法治藏进程。同时,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废止了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暂行条例,并成立监督法实施办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正在抓紧起草监督法实施办法。

    (四)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首位,努力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委意图。常委会坚持一切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有利于贯彻自治区党委的战略意图,有利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立法调研、召开立法座谈会和论证会、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咨询组作用等措施,拓宽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例如,在修订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过程中,先后赴8个省区和区内7个地市开展调研,召开论证会、座谈会12次,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法律专家、教育部门和学生家长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对立法中遇到的分歧意见和难点问题,注意加强同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力求形成共识。三是坚持统一审议、严格把关。加大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法规草案的审查力度,强化统一审议工作,在法规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科学性上严格把关,努力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大问题。


    二、服务科学发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为促进科学发展服务,继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先后对8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听取4个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切实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认真听取审议了自治区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7年财政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2007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08年财政预算收支变化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07年自治区财政决算以及2008年财政收支预算部分变更方案。常委会在审议中,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克服拉萨“3·14”事件和仲巴、当雄地震及山南、昌都、日喀则等地雪灾的严重影响,较好地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促进农牧民增收、提高投资效率、扩大社会消费、加快恢复旅游业、着力改善民生、增加应急救灾储备资金和加大对基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调控等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问题,明确责任,狠抓有关工作落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80%以上已经得到整改。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冲击,我们还及时召开金融部门负责人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提醒防范金融风险。

    (二)高度重视对“三农”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始终高度关注“三农”问题,抓住农村改革发展和维护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这个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公路基本建设特别是通县油路和乡村公路建设情况、全区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基层政权、公检法、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和农村小水电站建设和管理情况的调研。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进一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等建议,并及时同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问题是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普遍关注的问题。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5个地市16个县,重点检查矿山、易燃易爆品仓库、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和加油站等安全生产情况,现场帮助整改20多个突出问题,并推动了安全生产法实施办法的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正在抓紧进行整改。

    (四)切实加强对血液管理工作的监督。加强血液管理,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常委会实地检查部分医疗机构的采供血和临床用血情况,针对献血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自治区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无偿献血宣传方案和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计划,并督促日喀则地区解决了中心血站建设项目不符合实际使用要求的问题。


    (五)重视对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的监督。促进婚姻法及其变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福祉。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我区相关法规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提出积极引导少数群众克服婚姻家庭生活方面的陈规陋习,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家庭、司法和社会保护工作力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等建议。

    (六)切实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情况的监督。西藏是我国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西藏的碧水蓝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去年对森林法及实施办法进行执法检查时,我们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共商林业队伍建设、林区管理、林业产业开发和防止林业有害生物等问题,促进了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继连续3次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宣传活动之后,去年又大规模地开展了以“科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西藏碧水蓝天”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认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深入5个地市及部分县区,实地考察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保情况和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情况以及旅游景点环境保护情况、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保情况。 常委会对这次活动情况报告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情况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加强环保队伍和机构建设、加大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和执法力度、加快清洁能源和水利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矿产资源依法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等意见和建议,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七)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监督。我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区。西藏各族人民创造的独具特色、博大精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见证,又是极其珍贵的中华文化资源。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情况报告,认为我区在这方面保护力度和保护投入不断加大,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并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管理力度和投入力度,切实把这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办好。

    三、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自治区人大代表是自治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来抓,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加大代表培训力度。自治区九届人大新当选代表占80%。切实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前提。去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自治区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先后在自治区党校、北京、广东等地举办5期培训班,组织部分基层人大干部赴广东、福建、海南学习考察,共培训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干部800余人次;各级人大常委会参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切实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共培训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16000余人次,使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人大干部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同时,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开展我区新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并组织我区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在上海、厦门举办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培训。为了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我们还坚持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人民西藏》等刊物,在代表大会期间提供大量参阅文件和资料。


    (二)积极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先后组织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维修保护工作和拉萨市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视察和调研,对自治区三级法院和高考录取工作进行专题视察,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较好地推动了有关工作落实。本次会议前,委托各选举单位组织本选区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深入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在本次会议期间审议好各项报告作了必要的准备。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对我区农村、企业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对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农电管理和农牧民用电问题等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监管、加快西藏农村电网建设步伐等建议,引起自治区主要领导高度关注,有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正在抓紧研究解决。一年来,我们还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50多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100余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

    (三)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环节。自治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已办理完毕,有关审议(审查)结果报告已印发本次会议。其中关于要求出台有关冬虫夏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的议案,已列入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对自治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33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实行统一交办的基础上,常委会确定2件、政府确定15件重点建议,采取组织座谈、共同调研和代表视察等形式,及时与代表沟通,加强跟踪督办,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77%,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满意或基本满意的达90%以上。

    四、坚决反对分裂,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去年,拉萨发生的“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一起由境内外“藏独”分裂势力策划煽动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事件,是我们同达赖集团长期尖锐斗争的集中反映,有着深刻的政治背景和复杂的社会背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常委会着眼全区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为取得平息拉萨“3·14”事件阶段性重大胜利、迅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和确保社会局势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迅速作出决议,旗帜鲜明反对分裂。拉萨“3·14”事件发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达赖集团策划制造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义愤填膺,强烈谴责,在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迅速依法作出《关于强烈谴责达赖集团策划煽动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打砸抢烧的罪恶行径,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破坏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议》,不仅充分表明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党中央和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而且为打击达赖集团的分裂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常委会还组织检查组赴有关地市对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和督促检查,确保决议的全面实施。


    (二)服从工作大局,扎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6位领导和部分常委会委员深入重点寺庙和相关地区,开展维护稳定工作,有的领导至今仍然奋战在维护稳定工作第一线。4位常委会领导分别接受新华社、西藏日报等新闻媒体专访,发表重要谈话,愤怒声讨、强烈谴责达赖集团背叛祖国、背叛人民、祸藏乱教、搞乱西藏的丑恶嘴脸、反动本质和暴力行径,有力地配合了反分裂斗争的舆论宣传。常委会其他领导在各自岗位为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人大机关周密部署拉萨“3·14”期间、奥运火炬登顶珠峰及奥运火炬在拉萨传递和奥运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狠抓落实、严格要求,确保了人大机关的安全稳定。

    (三)加强涉藏议会外交和对外交往,努力扩大西藏影响。去年常委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组团出访了匈牙利和保加利亚,接待了5个国家议会来华访藏团。在对外交往中,用铁的事实揭露拉萨“3·14”事件真相,深入揭批达赖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法上的欺骗性,大力宣传在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保障下,西藏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和西藏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实践,为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反分裂斗争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同时,接待全国人大和有关省区市人大来藏考察团组31批270余人次,并在林芝成功召开全国第14次省级人大期刊研讨会,进一步加强了省级人大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扩大了西藏的影响。

    五、注重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自身建设,是本届常委会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基础。常委会紧密结合换届后组成人员调整较大的实际,着眼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更加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突出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深入进行专题调研,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进行分析检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增强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组织建设方面,将常委会中党员委员的临时组织关系转到人大机关,组成临时党支部,直接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在素质能力建设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办的专题讲座、组织赴区外考察学习、抓好组成人员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熟悉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理论、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明显提高。在机关建设方面,以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思想作风建设,积极改进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注重发挥人才优势,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协调配合,为提高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和仲巴、当雄地震及山南、昌都、日喀则等地雪灾发生后,人大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积极伸出援手,踊跃向灾区和受灾群众捐款,交纳“特殊党费”,献出一份爱心。

    一年来,常委会任免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262人次,为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重视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74件714人次,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及时转办、加强督办,积极推动解决问题,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起到了了解民情、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的作用。举办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理论研讨会等系列活动,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扎实做好人大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与“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并用以指导人大工作还不够;立法工作的协调与配合还需加强,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需要进一步探索;常委会自身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各项工作制度还要狠抓落实。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也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关键之年,全面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特别重大。在新的一年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区党委七届四次全委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奋力推进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建设。根据这个总体要求,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区党委关于“一贯彻、三坚持、两推进”的目标要求以及常委会党组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提出的“立法工作上新水平、监督工作有新成效、代表工作有新举措、自身建设有新加强”的具体要求,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使立法工作更加符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使监督工作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使代表工作更加符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使自身建设更加符合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更加自觉地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更加有力地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立法工作要上新水平。与国家法律相配套、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维护发展各族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法制保障。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制定和完善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进步等方面的法规,着力抓好配套法规的制定。今年,常委会将制定和修订关于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市场管理、旅游管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监督法实施办法、就业促进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


    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既要确保立法计划的顺利实施,更要把立法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加大法规起草阶段的协调、调研、论证工作力度,确保年度立法计划能够较好地完成。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常委会审议法规的效率,在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上狠下功夫。努力拓宽民主立法渠道,进一步加强立法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工作,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充分吸收合理成分。进一步加强立法技术规范工作,不断提高立法技术水平。注意发挥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的集体参谋助手作用,切实把好有关专门委员会及工作委员会审议审查和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两道关口,努力把立法中的技术性问题解决在提请常委会审议之前。坚持从西藏实际出发,增强地方特色,准确反映和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调整社会关系,发挥立法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第二,监督工作要有新成效。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人大监督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紧紧抓住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监督项目,增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今年,常委会要按照“一贯彻、三坚持、两推进”的要求,在听取审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同时,将根据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新形势,安排听取审议自治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情况报告、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对食品卫生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监督工作要在切实解决问题、增强实效上狠下功夫。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努力才能解决,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才能解决。在监督工作中,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问题找准、把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准,把解决问题的措施制定好、落实好,既通过监督纠正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中的偏差,又真心实意地与“一府两院”一道破解工作中的难题,自觉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常委会要积极向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监督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团结广大人民群众一道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共同在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上不断取得新成就。


    第三,代表工作要有新举措。自治区人大代表作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准确反映社情民意,保障各族人民当家作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等各个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采取新的措施密切同代表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的组织,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落实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各项措施,更好地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人心的作用。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的制度,建立健全接待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选区、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在本届人大任期内使代表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第四,自身建设要有新加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维护稳定,毫不动摇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是人大常委会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我们要更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继续深化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深入揭批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深刻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维护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坚决做到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行动十分坚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继续做好涉藏议会外交工作,进一步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工作力度,努力扩大西藏影响。围绕“一贯彻、三坚持、两推进”这条主线,牢固树立致力于科学发展、着眼于和谐稳定的思想,站在西藏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高度谋划推进各项工作。更加自觉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继续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勤政为民、清正廉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促进人大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上不断前进。高度重视人大机关建设,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努力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和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工作机关。

    各位代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职责,为确保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建国60周年和我区民主改革5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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