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2日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顾茂芝
自治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西藏自治区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西藏自治区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作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总财力6874785万元,比年初预算4054556万元增加2820229万元,比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变更数 5533809万元增加1340976万元。其中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6473万元,比年初预算203000万元增加163473万元;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50948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54928万元,增长35.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08162万元,增长17.2%。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349947万元,上解支出2367万元后,当年净结余12987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一五”以来,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第四次、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各项财税政策,沉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果断处置拉萨“3·14”事件,有效克服地震、暴雪、干旱等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健全财政体制机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财政保障能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政收支规模大幅度增长,公共财政职能逐步强化,为确保中央治藏方略的全面实施,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自治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工作成效显著。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长速度,年度预算任务超额完成,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改革深入推进,预算资金监督管理力度加大,自治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预算决议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贯彻。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预算支出进度还需加快;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还需完善;财政收支和财务管理中的违纪违规现象还需引起重视;各级各部门当家理财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总财力安排为5319760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2010年年初预算增加964053万元,增长32.1%。其中:全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421444万元,比2010年实际完成额增加54971万元,增长15%;中央各项补助354836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745609万元,增长26.6%;上年结转财力1349947万元。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531960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1年自治区财政预算草案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体现了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上,首次考虑上年实际收入并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因素,体现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收入安排更加积极稳妥;在支出安排上,加大了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就业、节能环保、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投入;加大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加快培育战略支撑产业的支持力度;在年初预算支出分级安排上,地(市)县级年初预算财力首次超过50%,进一步匹配了基层的财力与事权,基层财力得到有效保障;在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草案是在深入分析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综合考虑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各方面需要与可能的基础上制定的,是切实可行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西藏自治区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三、“十二五”时期,是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随着中央财政对我区支持力度的持续加大和我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财政改革与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和诸多有利因素,全区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强化收支管理,不断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西藏特点的公共财政体系,大力支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为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扎实做好2011年财政工作。为完成2011年财政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要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更加注重推进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突出财政调控资金支出重点,增强财政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跟踪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统筹财力分配,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财政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实施的协调,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二)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重点支出。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出国(境)经费支出规模。持续加大“三农”的财政投入,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经济发展的重点环节,支持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和经济欠发展地区的财政支持。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基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尽快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积极探索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
(三)增强财政预算的执行力。财政预算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和下达时限的规定,及时审批和下达预算,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确保支出落实。预算主管部门和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要按照预算安排,加强沟通协调,狠抓项目前期准备、用款计划编制、支付申请和资金拨付等基础性工作,加大资金的落实力度,减少资金结转,完善预算资金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制度,防止资金沉淀。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管理,完善采购办法,发挥政府采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提高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健全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监督职能,扩大审计覆盖面。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进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进一步严肃财经法纪,依法理财,加强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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