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政务 > 政府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青藏铁路建设自治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5年11月08日 21:03    
分享到: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举世瞩目的青藏铁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工程。青藏铁路的建设将一举结束西藏不通铁路的历史,将为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实现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青藏铁路自2001 年6月29日正式开工建设以来,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广大铁路建设者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世界一流的高原铁路的要求,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励精图治、顽强拼搏、团结协作、奋发图强,在推进科学管理、科学施工、技术创新过程中,攻克了“高寒缺氧、生态脆弱、多年冻土”等高原铁路建设领域三大世界技术难关,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高原铁路建设一个又一个奇迹,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和辉煌的战绩,展示了新时期铁路建设者的创业风采,涌现了一大批感人至深、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用真情和汗水在雪域高原谱写了一曲又一曲新时代艰苦创业的动人赞歌。

    青藏铁路开工建设3年来,西藏段沿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族群众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将铁路建设工作作为自身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主动承担应担负的重大责任,与铁路建设部门一道,为把青藏铁路建设成世界一流高原铁路而努力奋斗”的要求,与时俱进、同心同德、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在施工配合、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环境保护、宣传等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有力地保障了铁路建设各项计划的顺利推进,为西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为了表彰青藏铁路(西藏段)建设中路地双方做出的突出成绩,弘扬新时期铁路建设者和沿线各族群众在青藏铁路建设中焕发的崇高精神,进一步调动青藏铁路建设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青藏铁路建设总指挥部拉萨指挥部等26个集体为自治区先进集体称号,朱巨堂等45名同志为自治区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团结奋进,再接再厉,为青藏铁路建设和西藏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西藏各族人民和青藏铁路建设(西藏段)广大职工,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本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面完成青藏铁路建设任务、促进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