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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08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乡镇公务员到村(居)组织工作公告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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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西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藏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今年从西藏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300名乡镇公务员到村(居)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对象

    西藏生源2008年应届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4、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自愿到农牧区基层工作;

    6、身体健康。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8日—5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报名。在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3厘米,高度3-4厘米,大小200KB以下)。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网上下载报名表和政审表

     报名人员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并打印《西藏西藏自治区2008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公务员到村(居)组织工作报名表》和《西藏西藏自治区2008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公务员到村(居)组织工作政审表》。

    (四)资格审查

    1、由区党委组织部人才流动开发处负责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2、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

    (五)网上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08年5月15日—20日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在下载报名表、政审表和准考证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891—6325863、6822095联系解决。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考试于2008年5月24日上午10:00—12:00进行。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三)考务工作

    本次考录,共设14个考点。其中,区内考点7个: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那曲、昌都、阿里;区外考点7个:咸阳、成都、北京、上海、长春、广州、武汉。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同时在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考试期间,区考录办派出14个巡考组分赴各考点检查指导工作。

    (四)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

    由区考录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

    五、考察政审

    由区考录办委托考生毕业院校出具其现实政治表现,并在《西藏西藏自治区2008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公务员到村(居)组织工作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3·14”事件中的政治表现。对参与或支持“3·14”事件或政治立场不坚定的考生,坚决不予录用。

    六、录用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政审表和准考证,统一到区党委组织部人才流动开发处报到。区考录办再次进行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二)录用派遣

    1、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人员,由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2、经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服从组织派遣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出现的录用名额空缺,视情进行递补。

    3、报考人员在办理录用派遣手续时交纳报名费30元。对家庭困难的西藏农牧民子女,凭学校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

    七、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为3年。

    八、任职

    到村(居)组织工作的乡镇公务员,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可先安排担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一般可先安排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兼任村(居)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经过一段时间实际工作、被多数党员和村(居)民认可的,可通过组织推荐担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务。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享受有关待遇。

    九、到村(居)组织工作的乡镇公务员待遇

    (一)西藏自治区财政按每人5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二)按所在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待遇确定工资标准。

    (三)工作期间每月除享受工资外,按月分类区发给每人生活补贴,即:二类区100元、三类区200元、四类区300元。

    (四)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的有关规定,分年按比例由西藏自治区财政代为偿还。

    (五)工作期满,报考西藏自治区、地(市)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联系电话:0891—6822095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08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 米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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