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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关于元旦春节的通知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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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把关心群众生活、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全国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和走访慰问,详细了解扶贫帮困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并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想方设法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通知要求,要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搞好市场供应,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等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要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制止各种封建迷信活动。要整顿节日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欺诈坑害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要认真执行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斗争。要加强公共场所和关键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对各种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治安事故的发生。要切实抓好“春运”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地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和纪律。节日期间,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严禁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违纪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岁末年初乱发钱物和乱花钱。对违反规定的,要严厉查处。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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