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保持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和组织人事编制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编办)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编办)机关工作人员公道正派若干行为规范》,现予公布,竭诚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91 —6832743 6824349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04 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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