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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恢复区内市场鸡鸭等活禽交易的通告

2015年11月08日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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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西藏拉萨药王山活鸡批发市场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了确保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西藏于2004 年2月16日发出了《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区内市场暂停鸡鸭等活禽交易的通告》,并对西藏存栏活禽进行强制免疫。目前,西藏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消除,根据西藏自治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令(第3号),就恢复区内市场鸡鸭等活禽交易活动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废止《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区内市场暂停鸡鸭等活禽交易的通告》,在西藏恢复家禽类商品及其制成品的交易活动。

    二、西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活禽及其制成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努力做好家禽类病情监控工作,各家禽经营者(包括养殖商、批发商、经销商)应一如既往地配合工商部门的管理,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对西藏家禽市场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12315 0891 —633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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