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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二届“西藏十大杰出青年农牧民”的决定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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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激励和引导西藏农村青年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积极投身以安居乐业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完成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西藏自治区农牧厅、西藏自治区林业局、西藏自治区扶贫办共同开展了第二届“西藏十大杰出青年农牧民”评选活动。决定授予尼玛等10人“西藏十大杰出青年农牧民”称号,授予巴巴等6人“西藏十大杰出青年农牧民”提名奖。

    本次受表彰的16位青年农牧民是西藏广大农村青年的优秀代表。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他们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转变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投身以安居乐业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他们立足农村,努力学习、运用和推广先进实用农牧业技术,不断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积极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他们牢固树立商品意识,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不断拓宽增收门路,带头增收致富;他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团结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他们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村容村貌改变。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现了西藏当代农村青年热爱祖国、勤奋学习、艰苦创业、致富成才的时代风采。

    希望受表彰的农村青年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区党委七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向更高的目标奋进,带动更多的农村青年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西藏各族青年以受表彰的优秀青年农牧民为榜样,进一步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坚定信念、勇挑重担、开拓进取、矢志成才,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西藏自治区林业局 

          西藏自治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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