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4 年冬季征兵命令》,我区今年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展开。适龄青年报名参军,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职责,也是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望我区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做好应征准备,踊跃报名参军,为建设祖国、保卫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凡户口在我区的适龄青年,符合应征条件的,均可报名应征。
2、农(牧)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小学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含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对女青年的征集,只限2004 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军队(含武警)干部子女凡符合征集条件者,持团以上单位介绍信及有关手续、证件,到应征青年户口所在地征兵办公室报名登记。
二、征集年龄
1、男青年为2004 年年满18至20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根据本人意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
2、女青年为2004 年年满18至19岁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意愿,2004 年年满17岁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女青年,也可报名应征。
三、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 年10月9日颁发的《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 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04 年8月25日下发的《关于征兵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1、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文化测试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2、自治区党政机关,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西藏大学,厂矿、企事业单位,中直机关和拉萨驻军单位的适龄青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直接征集。
五、报名地点
1、各地(市)、县(市、区)适龄青年报名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由所在地(市)、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自治区党政机关,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厂矿、企事业单位,中直机关和拉萨驻军单位的适龄青年,于11月5日至10日,持毕业证、户口卡、粮油卡、单位介绍信、派出所介绍信及本人1寸免冠照片3张,到西藏军区第二招待所(朵森格路1号)自治区征兵办公室报名登记(联系电话:6251793 )。
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04 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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