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政务 > 政府公告

2003 年公开招考党的机关工作者(国家公务员)公告

2015年11月08日 21:03    
分享到:    



    经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区纪委(监察厅)、区党委办公厅、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等3个单位,面向西藏公开招考26名主任科员以下党的机关工作者(国家公务员)。

    现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西藏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不含以工代干人员。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四)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

    (五)具有在基层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经历。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七)符合招考主管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招考程序公开招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六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分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两个(含两个)以上单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1)电话报名。报名时间为2003 年7月15日至7月21日,每天9:00—12:30和15:30—18:00。报名电话为0891 —6829608 、6829628 。通过电话报名的人员务于2003年7月21日前将报名所需相关证件报至西藏自治区公开招考党的机关工作者(国家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上报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03 年7月15日至7月21日,每天9:00—12:30和15:30—18:00。报名地点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拉萨市娘热路5号)。

    2、报名所需证件及报名费。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证明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交纳报名费100元。

    3、报名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招考人员进行严格的报名资格审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考试用书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全国指定用书(中国铁道出版社2000 年版)。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由各招考单位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03 年8月2日至3日。具体安排为:2日上午10:30—12:30考公共基础知识,下午4:00—5:40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日上午10:30—12:30考专业科目。本次笔试只在拉萨设考点,具体地点另行确定。

    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对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与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招考职位所需特殊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考单位和监察厅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原则性强、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组成考核组,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六)录用

    根据职位要求和参考人员考试、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藏日报》上公示一周。公示期间,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党委办公厅、组织部(人事厅)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本人写出书面总结,各招考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退回原单位,报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附: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党的机关工作者)职位要求一览表

         西藏自治区公开招考党的机关工作者(国家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 年7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