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毗邻地区乃至更广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对西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作用。西藏和平解放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自治区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先后实施的一批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使西藏大部分的森林、江河、湖泊、草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得到较好的保护,基本上实现无工业污染,水、气环境质量良好,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按照自治区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总体目标,到本世纪中叶,西藏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绝大部分地区环境秀美,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但在目前,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任务艰巨而繁重,困难较多,难度较大,需要我们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生态建设与经济结构调整、地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生态改善、农牧民增收和经济发展“三赢”的目标,为西藏经济、社会、资源的持续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铺平道路。
下面,就西藏“九五”以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作一简要阐述:一、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基本情况
(一)国家西部开发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党中央把生态建设放在西部开发工作的首位,投入了大量资金,在中西部地区陆续启动了事关全局的长江中上游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天然草地退牧还草等一批西部开发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目前,在西藏范围内已开展的生态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开始发挥生态和经济效益;将要开展的生态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前期工作正在抓紧进行。这些工程的实施,对未来西藏生态环境的彻底改变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将有力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1.长江中上游天然林保护工程
该工程于2000 年6月开始实施。工程建设范围包括芒康、江达、贡觉3县,工程区面积31万亩,涉及18万多人口,总投资56147 万元。截至今年6月,国家累计投资27781 万元,约占工程国家投资的60%。工程实施3年多来取得的主要阶段性成果有:一是在工程区关闭木材加工厂18家,木材交易市场3个,新建管护站84处,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材的采伐,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二是累计完成11.95 万亩的公益林建设,对1800 万亩天然林实行了常年管护;三是完成搬迁安置506户、3210 人,其中跨地区安置149户、987人;四是工程区国有森工企业职工就地得到妥善安置,无一人下岗或失业,确保了工程区的社会安定;五是苗圃建设和科技支撑工作有新的进展。
该工程的实施,有力地保护了西藏境内长江上游脆弱的生态环境,减少了群众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与依赖,确定了当地政府与农牧民群众共同保护天然林资源的责任。据不完全统计,工程区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工程建设,年人均直接增加现金收入120元,既提高了当地群众对资源的保护意识,也加快了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目前,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正在顺利、有序进行。
2.退耕还林工程
“十五”期间,国家为西藏确定了100万亩退耕还林规模(其中:退耕还林5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50万亩),工程范围主要分布在藏东“三江”流域和雅鲁藏布江流域的37个宜林县。该工程从2001 年启动至今,国家已下达西藏退耕还林计划任务40万亩(退耕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各20万亩),目前已落实到西藏28个县。截至2003 年6月,中央财政累计下达西藏退耕还林工程政策性补助资金5330 万元;28个工程县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7.72 万亩(其中:退耕还林9.73 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7.99 万亩);未完成任务22.28 万亩,计划在今年秋季和2004 年春季完成。此外,《西藏自治区退耕还林规划》也已通过专家、学者的初步审查。
虽然西藏的退耕还林工程启动较晚,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目前已进入正常轨道,工程建设进展良好,也取得一些阶段性成绩,主要有:一是工程区水土流失、风沙危害扩展的趋势得到一定程度控制,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工程区广大群众通过参与工程建设和国家政策性补助,直接增加了现金收入,农牧民增收有一定成效;三是促进了农牧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以种植为主的农业生产向林果、畜牧业及二、三产业过渡的步伐;四是通过广泛宣传和工程的实施,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
3.退牧还草工程
退牧还草工程是国家在两年多试点的基础上启动的又一西部开发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工程建设和管理将借鉴退耕还林工程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实行省级政府总负责制,中央财政对工程区实行政策性补助。由于国家对该工程建设的统一考虑,今年未在西藏范围内安排建设任务。目前,西藏已编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退牧还草规划(初稿)》,并原则通过了有关专家和学者的初步审查。自治区有关部门也正在加紧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努力争取工程项目在西藏的及早落实。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已将西部地区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工程报国务院待批,该项目为西藏昌都地区6县安排了50万亩的退耕还草计划任务。
(二)拉萨市及周边地区造林绿化工程拉萨市及周边地区造林绿化工程,是西藏继藏东“天保”工程之后,于2001 年在西藏中部实施的最大的生态建设工程,总投资6.8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人工模拟飞播实验等方式,在拉萨市及周边地区的28个县(市、区),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666万亩,治理沙化土地507万亩,建立林业科技综合试验示范及新技术推广中心试验基地1.5万亩。
3年多来,相继启动了拉萨市环城绿化带、药王山绿化、日喀则西郊防护林及泽当镇周边环城绿化带等子项目。该工程的实施,使拉萨市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一定改善,森林覆盖率有所提高,土地沙化扩展的趋势有一定遏制,有力地保护了“一江两河”地区特别是拉萨地区的生态环境,美化了环境,加快了农牧民群众奔小康的步伐。截至目前,三年共完成工程成片造林30多万亩,累计下达投资6200 万元。据统计,到2002 年底,工程涉及农牧民11.78 万人次,农牧民群众受益1260 万元,人均年受益107元。二、沙漠化防治、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情况
(一)沙漠化防治
西藏沙漠化土地面积为30711.15 万公顷,占西藏国土面积的17.03%,居全国第三位;潜在沙漠化土地2047.8 万公顷,占西藏国土面积的1.14%,土地沙漠(荒漠)化治理任务非常艰巨。近些年来,西藏沙漠化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完成了沙漠化普查、土地沙漠化防治规划、沙漠化监测、日喀则江当沙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实验示范研究等基础工作,相继开展了阿里狮泉河镇沙害防治、八一——邛多江公路沙害防治、“一江两河”中部流域局部地区沙漠化防治等综合治理工程,采取植树造林、防风固沙、封沙育草、控制牲畜数量等措施,使沙漠化严重地区的土地沙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二)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由于特殊的自然条件,西藏的水土流失问题十分突出,风力、水力、冻融带来的土壤侵蚀和滑坡、泥石流、洪涝自然灾害及人为活动因素等使我区的水土流失面积占西藏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雅江中部流域、“三江”流域为西藏水土保持的重点地区。其中,在22.88 万平方公里的耕地中,遭受水土流失侵害的耕地就占到耕地面积的19.7%。
西藏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起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近些年来,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因地制宜、坡沟兼治的原则,通过采取造林整地,引进优良牧草,修梯田,沟内建拦沙坝等措施,按流域进行综合、集中、连续治理。到2001 年底,西藏共种植水土保持林79.5 万亩、种草100.57 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66 平方公里牞为西藏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展开打下了基础。
西藏从1999 年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以来,陆续实施了曲水县热堆沟、江孜县日朗沟、日喀则夏鲁河、琼结县翻身沟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区生态得到较好的修复,成效明显,同时也为高寒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02 年以来,为改变西藏水土保持工作滞后的现状,自治区进一步加大了对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投入,开展了芒康、贡觉、江达三县小流域和扎囊县、乃东县雍布拉康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全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53.5 平方公里。实践证明,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河谷区为重点,山、水、田、林、路、草综合治理,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的办法,是西藏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行之有效的突破口,值得在西藏推广、学习。三、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和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建设情况。
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自治区也相应加大了对城镇基础建设和对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处置的整治力度,努力建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一)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医疗污水污物处理西藏三级各类医疗机构污水、污物处理系统建设计划总投资为8970 万元,其中“十五”期间计划完成自治区和地市级医疗机构污水、污物处理系统,投资3590 万元。目前,区第一人民医院污水、污物处理系统已开工建设;七地市人民医院和藏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拟在近期逐步实施;其它区、地两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资金正在积极向国家申请。此外,自治区有关部门已完成《西藏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规模及投资计划》,计划在西藏范围建设医疗废物处理场站。
生活垃圾处理为解决西藏重点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问题,自治区加强了七地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其中:拉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投资5127 万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日喀则市、泽当镇、八一镇、狮泉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加紧建设。这些项目将有效地改善西藏重点城镇的生活环境。
城镇排水及道路建设“九五”以来,完成了拉萨市老城区改造及排水管网改造,总投资16931 万元;其他6地(市)排水工程及改扩建工程正在进行之中;县城排水项目已实施工程15个,总投资6835 万元。完成了34个县城、总长45公里的县城道路建设,道路投资25729 万元。重点城镇排水工程和道路建设,彻底改变了城镇“脏、乱、差”的旧面貌,改善了城镇环境,为城镇环境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城镇饮用水源建设情况1988 年,在西藏67城镇个实施了给水工程,总投资达到19168 万元。2003 年,国家又安排了4900 万元,对一期给水工程不能满足需要的21个县城进行给水网延伸。给水工程的建成使用,新增城镇日供水能力近6万吨,基本解决了67个县城、26万城镇人口的用水问题,给水水质也达到了有关规范要求。四、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设概况。
近些年来,自治区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的整治力度,加快了重点城镇堤防建设,确定了“十五”末重点城镇达到50—100 年一遇的防洪目标。西藏重点城镇防洪体系包括21个重点城镇城区段堤防工程,计划总投资达到7.14 亿元,其中:南木林县、定日县、曲松县、扎囊县、工布江达县、朗县、巴青县、安多县、索县县城段和那曲镇城区段等10个堤防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拉萨市、八一镇、昌都镇、狮泉河镇、贡嘎机场及泽当镇和堆龙德庆县、墨竹工卡县、边坝县、比如县、年楚河流域等10个城镇堤防工程正在抓紧建设;尼玛县县城段防洪工程尚未落实建设资金。
这一批重点城镇堤防工程的实施,对于提高城镇防洪标准、规范河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发挥着较大的经济效益。
五、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概况西藏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总投资5.6亿元,计划用3—5年时间解决农牧区55万人、500万头(只、匹)牲畜饮水困难问题,其中一期工程解决33万人(含“八七扶贫攻坚遗留”15万人)、二期工程计划解决22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该项目一期工程从2001 年—2003 年,完成总投资2.35 亿元(缺口345万元),共建成2035 个工程点,涉及西藏74个县(市、区),共解决了1870 个村庄、33万人、388.98 万头(只、匹)牲畜的饮水问题。目前,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一期工程的建成竣工,使西藏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饮用安全卫生水的人口比重分别从“九五”的4.2%提高到当前的12%和32%。二期工程目前已完成前期设计审批工作(审批后实际解困人数为27万人),涉及西藏1336 个村庄、27万人、305.8 万头(只、匹)牲畜的饮水问题,即将开工建设。
六、自然保护区建设情况西藏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9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森林生态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10个),面积40.7 万平方公里,约占西藏国土总面积的33.9%。在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珠穆朗玛峰自然保护区属综合性自然保护区,面积3.38 万平方公里。目前,保护区内一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完成了定日、聂拉木、定结3个管理分局和大本营等7个管理站址建设;二期工程正在抓紧进行。该保护区是一个机构较为完善、人员配备齐全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羌塘自然保护区属综合性自然保护区,面积29.8 万平方公里,总投资750万元。完成了那曲、阿里管理局和尼玛、改则、日土分局及玛依、阿如核心区管理站建设,其他4个管理站及标牌建设正在进行中。
雅鲁藏布大峡谷自然保护区属森林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面积0.92 万平方公里。现已完成墨脱、米林2个管理分局局址和格当、派、排龙、岗乡4个管理站站址建设,保护区标牌、宣传设施、生态恢复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实施之中。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为确保把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认真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对于没有做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和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建设项目,不予立项。具体做法:一是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严格要求做好环境保护设计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二是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落实环保资金;三是按照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只有在环保专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方可进行总体竣工验收。总体上看,现在所有的建设项目都做到了认真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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