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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发布2006年全区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2015年11月08日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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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各地(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产品源头污染进一步得到治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区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现将全区2006 年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情况发布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订方案,落实责任,健全组织协调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 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2006 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地(市)、各部门分别制订了《2006 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为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在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7地(市)和自治区23个部门签订了《2006 年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之后,各地(市)分别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并与各县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绝大多数县又与乡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按照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全区7地(市)相继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72个县(占全区97.3%的县)成立了食品安全组织协调领导机构,101个乡(占全区14.8%的乡牘建立了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延伸到了农牧区。为加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西藏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了《西藏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各地(市)、自治区各相关部门也相继制订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部门联动,密切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006 年,各地(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紧紧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全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

    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06 年6月下旬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听取拉萨市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总结了2006 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了下半年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青藏铁路通车后的食品安全工作,推动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要求,为应对青藏铁路通车后的食品安全工作新形势,针对我区食品安全现状,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青藏铁路通车后的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为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派出有关人员分别参加了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食品安全、旅游工作的领导带领的督导组,对青藏铁路沿线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业进行了督导检查。各地(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调整思路、制订方案,以宾馆、饭店及大众餐饮消费场所的饮食卫生安全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青藏铁路通车后的食品安全。为更好地了解我区食品安全现状,客观评价我区食品行业的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了《2006 年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2006 年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猪肉安全状况调查与分析实施方案》。根据《2006 年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全面检查2006 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订了《2006 年西藏自治区食品放心综合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派出5个评价组对全区7地(市)及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行了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

    (二)积极协调,创新监管,取得成效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各地(市)结合实际,通过积极协调,不断创新监管手段,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一定实效。拉萨市坚持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正面宣传引导和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制订下发了《拉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食品经营示范街”试点工作方案》,在德吉北路启动了“食品安全经营示范街”试点工作,力争利用一年的时间,使90%的餐饮店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指标达到“C级”以上。日喀则地区为进一步加强对已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向所辖的18个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共同促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的函》。山南地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能力,着力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两大体系。林芝地区制订了《林芝地区工商局企业信用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截至2006 年5月,已对全地区65户食品经营企业和1773 户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建立了“经济户口”,实施了分类监管。目前,全地区1289 户食品经营户中,已有97家建立购销台账。昌都地区对肉食品经营户实行“一证一卡”(即动物检验检疫证和肉食品上市登记卡)制度。那曲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针对农牧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下发了《那曲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督查调研活动的通知》,组派了3个工作组,对那曲11个县(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为期20天的督查调研工作。阿里地区为解决基层质监行政执法缺位问题,在各县遴选12名质量技术监督协管员,并进行培训考核,颁发了《委托授权书》。

    (三)积极推进无公害基地建设、绿色农产品认证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自治区农牧部门完成了林芝尼洋河生猪养殖基地、贡嘎县农民蔬菜协会生产基地等8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2006 年又启动了无公害产品认证工作,经认真考察和申报,康绿农业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隆鑫农业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堆龙德庆县乃琼镇蔬菜花卉营销协会、白朗绿色蔬菜发展有限公司和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乡蔬菜基地5个产地的17种蔬菜首次获得农业部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使我区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取得了新的进展。目前,全区已有5家企业的29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1家企业的16个产品通过有机食品认证。同时,为7地(市)配备了14台快速检测设备,并从2006 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了7地(市)每月一次的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截至2006 年12月,共抽检2220 个蔬菜样品,合格2113 个,合格率为94.18%。

    (四)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打造我区名牌企业

    自治区质监部门制订了《西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方案》,加大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并相继与全区7地(市)的758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食品企业质量自律承诺书》,明确了监管职责和责任。同时,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制订了《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并联合农牧部门共同组织筹备,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区首次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开创了我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完成了番茄、黄瓜、辣椒、茄子和西瓜等10个生产技术规程的审查和批准发布工作。为提高食品检测能力和水平,建成了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按照有关要求,2006 年加大了监督抽查力度,对老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调味品、糌粑、青稞制品、酒类产品、瓶(桶)装饮用水、碳酸及果汁饮料、冷冻饮品、奶制品、糕点制品、酥油、肉制品等13种食品78个样品进行了检测。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9张食品生产许可证,25家企业的26个产品获食品生产许可证;9家食品企业获得西藏自治区“质量信誉3A级”称号;拉萨啤酒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西藏圣鹿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食用植物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有5个产品获得“西藏自治区名牌产品”称号。

    (五)加大市场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净化食品消费环境

    自治区工商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了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逐步将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农牧区。截至2006 年11月,全区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9163 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109273 户,查处各类制假和欺诈案件1569 件,查获各类假冒伪劣、过期食品、“三无”等商品17大类300余个品种,货值达122.2 万余元;查处无照经营389户;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户49户;吊销营业执照3户;捣毁制假窝点2个;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4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43 万元,罚款24.96 万元。

    (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维护公众切身利益

    自治区卫生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开展了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了餐饮业、学校、工地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加大了对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全区获得A、B、C三个等级23家餐饮店进行了挂牌。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中,各级卫生部门按照《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西藏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了食品安全事件危害,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2006 年全区发生食物中毒事件9起,中毒人数121人,死亡6人。截至2006 年11月,共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6793 份,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45838 家,培训从业人员2364 人,发证14549 个,没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19.8 吨,货值5.9万元,查出无证经营户17家,吊销卫生许可证2家,责令停业16家,限期整改65家。

    2006 年,我区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继续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提高我区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积极为构建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做出贡献。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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