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
值此西藏自治区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之际,谨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受到大会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祖国的西部边疆,西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西藏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欣欣向荣,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
我们相信,西藏自治区各族人民一定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努力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齐心协力,奋发图强,把西藏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为建设更加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而奋斗。
祝大会圆满成功!
国家民委
200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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