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振奋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妇女参与全面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的积极性,在各地、各行业认真评选推荐的基础上,自治区妇联、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29家西藏自治区“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决定,授予西藏日报社汉编部要闻编辑室等50家单位“西藏自治区‘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妇委会等50家单位“西藏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工卡镇人民政府琼吉等100名同志“西藏自治区‘双学双比’女能手”荣誉称号,授予日喀则地区国家安全局拉巴仓决等100名同志“西藏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西藏自治区“双学双比”、
“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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