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政务 > 政府公告

关于表彰爱国拥军模范拥政爱民模范的决定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分享到:    

    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民政厅 西藏军区政治部

    关于表彰爱国拥军模范拥政爱民模范的决定

    各地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

    自2007年全区第九次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西藏军区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军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自觉投身双拥工作实践,为增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民政厅、西藏军区政治部决定,授予多吉平措等12名同志爱国拥军模范称号,授予彭燕等12名同志拥政爱民模范称号。

    爱国拥军模范、拥政爱民模范,是全区双拥工作的优秀代表,是广大军民学习的榜样。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光荣。全区军民要学习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和热爱人民军队、自觉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自觉为国家和军队分忧、为人民群众造福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与时俱进,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进取精神。努力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