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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发生3小时内必须上报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记者 麦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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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土资源部召开2012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立即就贯彻落实视频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由相关负责人带队,对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市)、县(市、区)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调研工作。

    工作人员先后完成了昌都、林芝、日喀则、山南等4个地区巡查、督查与调研工作, 7月陆续前往拉萨、那曲、阿里等地开展巡查与调研工作。

    目前我区已进入主汛期,藏东南出现了强降水,并引发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形势严峻,区国土资源厅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下发了《关于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国土资源厅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气候中心预测,今年汛期藏东地区降水比往年偏多,该区域以及受地震影响的藏南地区,地质灾害可能比往年偏多,各类重大工程的开工建设也将形成更多的边坡、不稳定斜坡甚至引发崩塌、滑坡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将更加严峻。我们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制定和完善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分解落实各项责任,尽最大努力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知要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的《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总体部署,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分布情况,有序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排查、巡查、应急调查、专项调查)、监测预警(防治方案、防治预案编制、灾害点的监测、临灾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避险、灾害现场处置)、综合防治(灾害点勘查、可研、设计、治理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管)体系建设,细化具体措施。

    “今年是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质量提升年,我们要求各地、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强化质量意识,再次检查各县(市、区)汛前排查、当前巡查、应急调查、汛期值班等制度,对地质灾害严重区域,要安排专人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预警,险情严重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避险。对重大地质灾害及隐患点,要及时编制与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群测群防,搞好临灾预报和安全转移。灾害发生后必须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立即上报,3小时内将文字信息报国土资源厅,由于工作疏忽或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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