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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命名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村的公示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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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藏环发〔2011〕224号)文件精神,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对拉萨市、林芝地区、山南地区申报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的36个行政村(居委会)通过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组织评审等程序进行了复核,其36个行政村(居委会)基本符合自治区级生态村的条件和标准,现根据《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予以公示。至公示之日起,各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来电来信反映或咨询。

    一、公示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8月31日

    二、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受理、接待反映的来信、来电和来访。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生态处电话:0891-6849041(兼传真)

    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26号

    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stc6834642@163.com

    三、拟命名的自治区级生态村名单

    拉萨市尼木县:吞巴乡吞巴村

    山南地区乃东县:泽当镇金鲁社区居民委员会

    山南地区扎囊县:扎塘镇折木社区居民委员会

    林芝地区米林县:卧龙镇本宗村、甲格村、麦村、日村、卧龙村、卧龙下却村、单嘎努觉村、甲竹村、江中村、普龙村、日旭村、仙村、扎村、里龙乡才巴村、甲帮村、仲萨村、玉松村、德吉新村、里龙村、南伊乡南伊村、才召村、琼林村,扎西绕登乡彩门村。

    林芝地区林芝县:百巴镇增巴村、扎地村、色贡村、章巴村、折巴村、百巴村、布久乡朵当村、简切村、强嘎村、嘎玛村。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生态处

    2012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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