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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年度西藏自治区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优秀驻寺干部和宗教工作优秀干部的决定 (2012年12月27日)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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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首次隆重表彰2011年度西藏自治区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和优秀驻寺干部以来,全区各寺庙管理委员会和广大驻寺干部、宗教工作干部以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动力,以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和优秀驻寺干部为榜样,勇担加强寺庙管理和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重任,认真履行管理、服务、教育三项职能,面对面向僧尼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僧尼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集团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手法上的欺骗性,大力开展以弘扬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不断巩固了广大僧尼爱党爱国爱教的思想基础;深入推进“六个一”、“九有”、“一覆盖”等一系列惠寺惠僧政策的落实,真心与僧尼交朋友,切实为僧尼解难事,全面提升寺庙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改善了僧尼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广大僧尼的热烈欢迎和衷心拥护,为确保全区宗教领域持续稳定和实现“三不出”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授予哲蚌寺等60个寺庙管理委员会“2012年度西藏自治区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荣誉称号,授予洛布等900名驻寺干部“2012年度西藏自治区优秀驻寺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嘎达等100名宗教工作干部“2012年度西藏自治区宗教工作优秀干部”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继续把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宣传好,把寺庙管好、管和谐、管稳定,不辜负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厚望和重托。

    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全区寺庙管理委员会(寺庙专职特派员)和广大驻寺干部、宗教工作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为契机,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全面落实好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建设富裕西藏、和谐西藏、幸福西藏、法治西藏、文明西藏、美丽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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