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政务 > 政府公告

关于表彰2012年度西藏自治区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2年12月27日)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分享到:    

    在我区寺庙僧尼中深入开展以弘扬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来,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寺庙管委会(寺庙专职特派员)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思想统一、任务明确,组织有力、行动迅速,实现了教育活动的全覆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受到了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的热烈欢迎和衷心拥护。广大僧尼积极踊跃参加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自觉以八思巴、宗喀巴、热振、班禅额尔德尼、帕巴拉、格达、永忠嘎瓦等历代高僧大德为榜样,高举爱国主义旗帜,主动与十四世达赖集团划清界限,与党和政府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寺规戒律,不参与分裂祖国的活动,不参加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做以信为本、以戒为师、潜心修学、精进学识、增强修持、修身立德的模范;大力弘扬藏传佛教慈悲为怀、普惠众生、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宗教精神,争做止人为恶、与人为善、引人向善的好僧尼;大力弘扬藏传佛教的和谐理念,充分挖掘和发扬藏传佛教教规教义积极因素,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阐释,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大力弘扬藏传佛教为民祈福、以和为贵、珍爱生命、褒扬和平的进步思想,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授予拉萨市佛教协会等77个单位“2012年度西藏自治区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奖”,授予拉巴次仁等50名同志“2012年度西藏自治区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优秀宣讲员”荣誉称号,授予洛桑群培等400名僧尼“2012年度西藏自治区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学习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为巩固和深化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成果作出新的贡献。

    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寺庙管委会(寺庙专职特派员)、广大寺庙僧尼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全委会精神,积极主动地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继续深入开展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在寺庙僧尼中进一步营造“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寺庙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以实际行动为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建设富裕西藏、和谐西藏、幸福西藏、法治西藏、文明西藏、美丽西藏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