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藏新闻网 > 政务 > 政府公告

西藏自治区2013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公告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分享到: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西藏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此次公开考录计划录用45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基层事业单位1586人;教育系统2398人,卫生部门88人,广电部门60人,交通部门105人,水利部门32人,体育部门10人,文化部门9人,地勘部门26人,农牧科学部门3人,国土资源部门4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2人,科技部门3人,质监部门3人,农牧部门2人,林业部门2人,气象部门50人;西藏大学29人,西藏大学农牧学院25人,西藏民族学院14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7人,西藏藏医学院4人;区社科院5人,西藏日报社16人,区外事侨务办2人,区粮食局5人,区专用通信局10人。

    二、考录对象

    (一)西藏生源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西藏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西藏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西藏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形式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西藏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西藏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西藏高校毕业生。

    (七)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西藏高校毕业生。

    (八)西藏生源2006-2012年毕业尚未实现就业的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78年9月13日-1995年9月13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3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2013年西藏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同时报考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和“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募。报考第二批公开考录未被录取的考生,区考录办按照本人意愿和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招募到“三支一扶”岗位(计划招募199人,其中支教人员80名,支医人员20名,支农和扶贫人员99名;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3年9月13日-1995年9月13日出生〉;须为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其他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允许报考教育系统教师招考职位。

    (三)各招考职位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考录计划。

    (四)“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五)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六)已实现就业的西藏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9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报名。

    (三)网上下载报名表和政审表

    报名人员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西藏自治区2013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西藏自治区2013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

    (四)资格初审

    由区考录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五)网上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3年9月26日-27日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在下载报名表、政审表和准考证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891-6845882、6845872、6845883联系解决。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公开考录实行定向报考。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选择报考去向。

    2、报名时,尚未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报名系统中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3厘米,高度3-4厘米,大小200KB以下)。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用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报名系统填报职位。

    3、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个人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须认真仔细地选择报考职位和考试地点,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

    (七)报名费

    此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六、笔试和专业知识考评

    (一)笔试科目和笔试时间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门。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

    (二)专业知识考评

    专业知识考评以学生在校的专业成绩(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为考评依据,按高校毕业生在校所学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平均成绩计入笔试总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由区教育厅统计汇总。在报送专业成绩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891-6325863联系解决。

    (三)考点设置

    此次考笔试共设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7个考区,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1、考生笔试成绩与在校期间的专业知识平均成绩之和为笔试总分。

    2、区考录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招考专业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加分政策

    1、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表彰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总分加10分;获得两项(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笔试总分累积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对实行学分制的“985”高校毕业生专业成绩加10分,实行学分制的"211"高校毕业生专业成绩加5分(专业成绩加分不受“不得超过20分”的限制)。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9月23日前将本人获奖相关材料提交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由区教育厅对考生提交的获奖材料和加分资格进行审核后,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和加分情况报区考录办。区考录办在资格复审时对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获奖证书原件等进行审查。

    七、考察政审

    (一)考生须填写《西藏自治区2013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由区考录办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

    (二)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3年西藏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政审表可继续使用。

    八、体检

    (一)报考基层幼师或幼教职位,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家庭困难的考生,凭民政部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免收体检费。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九、资格复审和录用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报考基层幼师或幼教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和报考其他职位考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

    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区外院校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持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区考录办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的人员以及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录用派遣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区考录办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

    0891-6845882 6845872 6845883 6821125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3年9月2日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