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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党校2015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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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夯实理论基础,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素质能力,增强党性锻炼。

二、招生专业

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法学理论专业、行政管理专业。

三、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文凭

学制3年(2015年9月—2018年7月)。学习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学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教师与指导教师由中央党校、西藏自治区委党校、区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担任。第三学年,在导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

根据中发[2000]10号文件、藏党发[2000]9号文件、藏党发[2008]17号文件和藏组字[1998]42号文件精神,凡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经区党委组织部审核验印后,由西藏自治区委党校颁发毕业证书,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方式

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部队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干部,以中共党员为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报考人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够长期坚持在职学习。

招生采取自愿报名,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通过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至4月24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 西藏自治区委党校研究生楼(二层学员管理科)

手续:报名表、本科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二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认真填写《在职研究生数码照片图像信息采集表》,研究生部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考生不参加照相者不得参加考试。

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写个人情况,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到西藏自治区委党校研究生部报名。报名者需交报名考务费120元,资料费120元。对报考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向其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报考者可登陆西藏区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阅读招生简章,下载报名表(A4)。

六、考前辅导

2015年5月9日、10日

七、入学考试

2015年5月16日在西藏自治区委党校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将随准考证另行通知。

八、录取

录取由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等情况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

九、学费和资料费

被录取的考生,学费每人每学年6000元,教材费、资料费500元,入学注册时可一次或分学年交清。

咨询电话:0891—685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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