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我厅组织了考核,现公布拟上报环境保护部审批的2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异议,请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反映。
一、公示时间:2014年6月12日-2014年6月19日。
二、公示期间: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接受反映拟推荐乡镇环保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立举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严官隅
联系电话:0891-6849042,0891-6849041(传真)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26号
电子邮箱:xzhbstc@163.com
三、拟上报的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
林芝地区林芝县:布久乡、更章门巴民族乡、百巴镇、林芝镇、鲁朗镇、八一镇;
林芝地区米林县:派镇、丹娘乡、羌纳乡、南伊珞巴民族乡、卧龙镇、米林镇、里龙乡;
林芝地区工布江达县:江达乡、仲萨乡、工布江达镇、巴河镇、错高乡、金达镇、加兴乡;
林芝地区波密县:扎木镇、倾多镇、松宗镇、多吉乡、古乡、易贡乡、玉普乡、玉许乡。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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