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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5年11月08日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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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

印发《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藏财教字[2012]97号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地(市)委宣传部,地(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扶持项目管理,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促进我区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强区的战略转型,结合我区文化产业发展实际,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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