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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隆重集会表彰全国民族团结先进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高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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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下午,自治区在拉萨隆重举行表彰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大会。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等在会后亲切会见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并合影留念。 西藏日报记者 旦增 摄

    11月3日下午,自治区在拉萨隆重举行表彰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大会。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西藏日报记者 旦增 摄

    今天下午,自治区在拉萨隆重举行表彰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大会。

    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为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主持表彰大会。自治区领导张裔炯、舒玉泰、吴英杰、王宾宜、金书波、尹德明、公保扎西、秦宜智出席会议并颁奖。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洛桑江村宣读了《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及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张庆黎首先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受到国务院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政法干警和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和支持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国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今年9月29日,在全国各族人民满怀喜悦、普天同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这次大会是一次展现我国各族人民时代风貌的盛会,是一次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爱国主义精神的盛会,是一次显示中华民族团结奋进伟大力量的盛会。

    大会表彰了近年来各条战线上涌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我区有24个模范集体和28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受表彰的还有在我区的中央国家机关各系统、军队和有关省市的10个模范集体和28名模范个人,他们都是近年来我区涌现出的又一批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是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的楷模。胡锦涛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大会并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全面总结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科学分析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行动指南。今天,自治区隆重召开表彰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大会,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表彰我区的全国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全区各族人民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习,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而努力奋斗。

    张庆黎强调,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族人民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千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始终携手并肩、团结奋斗,共同开发、保卫、建设着祖国西南边陲这块辽阔美丽的疆土,创造了西藏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西藏的历史,就是各族人民共同抵御外侮,共同艰苦奋斗,共同开发建设的历史。60年前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历史新纪元。50年前西藏的民主改革,翻开了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历史新篇章。历史在人民大团结中前进,西藏在祖国大家庭中繁荣。今天的西藏,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已成为民族关系的主旋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已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在雪域高原上开拓进取的坚强意志,各民族在祖国大家庭的怀抱里创造幸福的今天和更加美好的明天已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各族干部群众切身体会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里,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平等,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促进西藏社会不断进步。实践证明,各族人民大团结是牢不可破的,党的民族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完全正确的。

    张庆黎指出,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证。当前,是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我们同达赖集团斗争的关键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党的民族政策不动摇,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坚持维护祖国统一不动摇,这“四个不动摇”是我们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行动指南。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区党委七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上来,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坚持民族团结、十分珍惜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坚定不移地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基础;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制度基础;坚定不移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群众基础;坚定不移地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政治基础,积极营造讲团结、保稳定、创和谐、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最后,张庆黎说,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意义重大,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努力使我区民族工作更加有效、民族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团结更加巩固,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向巴平措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张庆黎书记的讲话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民族工作,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团结、民主、富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而不懈努力。

    会上对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日喀则地区亚东县康布乡党委等11个模范集体代表及日喀则地区定结县陈塘镇镇长拉加、山南地区隆子县斗玉乡斗玉村党支部书记小加油等11名模范个人代表进行了表彰。自治区领导张庆黎、向巴平措、张裔炯、舒玉泰等为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桑布和拉萨市城关区吉崩岗小学校长德央、自治区卫生厅副巡视员白建斌分别代表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发言。

    会后,张庆黎、向巴平措、张裔炯、舒玉泰等自治区领导亲切会见了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并合影留念。

    出席表彰大会的还有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西藏军区、武警西藏总队、空军拉萨指挥所有关领导同志。

    自治区各地市、区(中)直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拉萨市各族各界代表420余人参加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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